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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装叛乱、暴乱罪如何处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23 23:30:58 人浏览

导读:

安定的生活是非常珍贵的,很多国家特别是中东地区的地区时常发生战乱,老百姓的生活就是非常艰辛,如果没有稳定作为社会的保障那就没有任何的幸福可言,因此我国对于社会的稳定非常重视,那么武装叛乱、暴乱罪如何处罚?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安定的生活是非常珍贵的,很多国家特别是中东地区的地区时常发生战乱,老百姓的生活就是非常艰辛,如果没有稳定作为社会的保障那就没有任何的幸福可言,因此我国对于社会的稳定非常重视,那么武装叛乱、暴乱罪如何处罚?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武装叛乱、暴乱罪如何处罚

  根据本条第1款规定,组织、策划、实施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根据本法第56条和第113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

  本条第2款规定,策动、胁迫、勾引、收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武装部队人员、人民警察、民兵进行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基于犯罪对象的特殊性,本法将其规定为法定从重处罚情节。这里的策动,是通过策划、鼓动,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武装部队人员、人民警察、民兵实施武装叛乱或者武装 暴乱行为。胁迫,是指威胁、强迫或者控制他人参与犯罪活动;勾引,是指利用名利、地位、色情等手段,引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武装部队人员、人民警察、民兵 实施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的行为。收买,是指用金钱、物质或其他利益笼络人心,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武装部队人员、人民警察、民兵实施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 乱行为。

  根据本法第106条规定,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武装叛乱罪或武装暴乱罪的,依本法第104条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武装叛乱、暴乱罪而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武装叛乱,暴乱造成多人死伤、财产遭受严重破坏的等。

  

  二、武装叛乱、暴乱罪怎么认定

  武装叛乱与武装暴乱的区别主要是,行为人是否以境外组织或境外敌对势力为背景。武装叛乱是投靠或意图投靠境外组织或境外敌对势力,具有投敌叛变之性质,这是犯罪分子的主要倾向;而武装暴乱只是发生在境内直接同国家和政府对抗,而没有投靠境外的意图或联系。虽然武装暴乱犯罪的过程中也不排除犯罪人可能会与境外组织、敌对势力相勾结,进行某种联系,但其暴力骚乱活动主要锋芒是针对着国家和政府。

  本罪是行为犯,只要有组织、策划、实施武装叛乱、暴乱的行为,不论是否得逞,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均构成犯罪。

  本罪是选择性罪名,组织、策划、实施武装叛乱的,构成武装叛乱罪;组织、策划、实施武装暴乱的,构成武装暴乱罪

  上文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对于武装叛乱、暴乱罪如何处罚的相关解答,触犯本罪的话属于刑事犯罪,一般来说对本罪的直接负责人会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如果说造成了比较严重的情节,那么触犯本罪最严重的情况,可以判处直接负责人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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