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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的界限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23 23:16:05 人浏览

导读: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每个公民都有保守国家机密的义务,国家机关在对信息进行公开时,若涉及到国家机密的问题,需要保密。那么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的界限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每个公民都有保守国家机密的义务,国家机关在对信息进行公开时,若涉及到国家机密的问题,需要保密。那么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的界限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的界限

  (一)罪与非罪的界限

  首先应查明行为人所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的是否属于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范围,不能把一切未公开的情况、信息都列入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范围。其次,应

  与正常的信息、情报交流区别开,根据《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经国家有关部门依照法定程序审批,与境外机构、组织、人员互换情报、交流资料和信息,是合法行为。

  

  (二)本罪与间谍罪的界限

  二者的主要区别表现在行为方式上。本罪的行为方式表现为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国家秘密或者情报;而间谍罪的行为为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者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如果行为人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而实施本罪的行为的,应按牵连犯的处理原则,择一重罪论处。如果行为人不是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而为境外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则构成本罪。

  二、国家秘密主要内容

  (一)国家事务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二)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

  (三)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

  (五)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

  (六)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七)其他经国家保密工作部门确定应当保守的国家秘密事项。

  不符合以上规定的,不属于国家秘密。政党的秘密事项中有符合以上规定的,属于国家秘密。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

  “机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

  “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

  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由国家保密工作部门分别会同外交、公安、国家安全和其他中央有关机关规定。国防方面的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由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关于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的规定,应当在有关范围内公布。各级国家机关、单位对所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应当按照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确定密级。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和属于何种密级不明确的事项,由国家保密工作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保密工作部门,省、自治区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保密工作部门或者国家保密工作部门审定的机关确定。在确定密级前,产生该事项的机关、单位应当按照拟定的密级,先行采取保密措施。

  上文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对于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的界限的相关介绍,小编提醒您,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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