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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贪污罪,贪污罪如何处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15 05:31:22 人浏览

导读:

如何认定贪污罪,贪污罪如何处罚?贪污罪是身份犯,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产的行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是否认定为贪污,需要从犯罪数额以及贪污情节的严重程度来认定,具体的处罚标准则需要根据犯罪数额的大小来具体量刑。

  如何认定贪污罪,贪污罪如何处罚?贪污罪是身份犯,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产的行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是否认定为贪污,需要从犯罪数额以及贪污情节的严重程度来认定,具体的认定和处罚标准请看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一、如何认定贪污罪

  1、要看行为人贪污的数额是否达到3万元。其中,贪污的数额按累计方法计算。

  2、要看行为人的贪污情节。贪污情节是否属于较重或较轻范围,一般应从以下方面进行综合分析、界定:

  (1)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

  (2)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3)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4)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5)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

  (6)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贪污罪如何处罚

  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三、关于贪污罪行为的答疑

  网友提问:

  村长贪污多少钱坐牢?

  律师回复:

  只要有贪污就能够坐牢,这不是金额犯,而是结果犯,只要实施了贪污做法并构成了贪污结果就能够坐牢。

  网友提问:

  律师你好,想知道贪污受贿多少钱判刑,判刑严重吗?

  律师回复:

  贪污罪是身份犯,即只能由国家工作人员构成。但是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教唆、帮助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公共财物的,应当以贪污罪的共犯论处。犯贪污罪官员的妻子如果教唆、帮助贪污的,应当构成贪污罪,作为从犯,比照主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具体处罚如下:

  (1)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2)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3)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4)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如何认定贪污罪,贪污罪如何处罚的相关法律知识,从上述的内容介绍可知,贪污罪的认定需要从犯罪数额以及犯罪情节两方面来具体认定,贪污罪的处罚则要根据犯罪分子所贪污的数额大小来具体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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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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