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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罪立案证据要提供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11 18:31:24 人浏览

导读:

敲诈勒索的行为一般是在小混混多的地方常见到,一般小额的敲诈勒索还不会构成犯罪只是要受到惩罚,严重的会要受到刑事责任。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敲诈勒索罪立案证据要提供哪些?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敲诈勒索的行为一般是在小混混多的地方常见到,一般小额的敲诈勒索还不会构成犯罪只是要受到惩罚,严重的会要受到刑事责任。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敲诈勒索罪立案证据要提供哪些?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一、敲诈勒索罪立案证据要提供哪些

  敲诈勒索罪立案证据要提供符合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2条规定的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二条:

  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

  证据有下列七种:

  (1)物证、书证;

  (2)证人证言;

  (3)被害人陈述;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5)鉴定结论;

  (6)勘验、检查笔录;

  (7)视听资料。

  以上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二、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敲诈勒索罪的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这是本罪与盗窃罪诈骗罪不同的显著特点之一。本罪侵犯的对象为公私财物。

  2、敲诈勒索罪的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

  威胁,是指以恶害相通告迫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即如果不按照行为人的要求处分财产,就会在将来的某个时间遭受恶害。

  威胁内容的种类没有限制,包括对被害人及其亲属的生命、身体自由、名誉等进行威胁,威胁行为只要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心理即可,不要求现实上使被害人产生了恐惧心理。

  威胁的内容是将由行为人自己实现,还是将由他人实现在所不问,威胁内容的实现也不要求自身是违法的。

  敲诈勒索的行为只有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时,才构成犯罪。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是本罪的加重情节。

  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敲诈勒索罪的惯犯;敲诈勒索罪的连续犯;对他人的犯罪事实知情不举并乘机进行敲诈勒索的;乘人之危进行敲诈勒索的;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敲诈勒索的;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敲诈勒索手段特别恶劣,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或其他严重后果的;等等。

  3、敲诈勒索罪的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敲诈勒索罪的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必须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如果行为人不具有这种目的,或者索取财物的目的并不违法,如债权人为讨还久欠不还的债务而使用带有一定威胁成分的语言,催促债务人加快偿还等,则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综上所述,敲诈勒索罪立案证据可以提供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若您有其它问题,可以登录法律快车的官方网站,免费咨询律师!

  责任编辑:周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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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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