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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未遂要坐牢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30 21:51:18 人浏览

导读:

网友咨询:敲诈勒索没有拿到钱,是不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其实,敲诈勒索未遂主要是看金额、情节,比照既遂从轻、减轻,最近,张某因敲诈勒索罪,虽未遂,但还是被海淀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7年。【...

  网友咨询:敲诈勒索没有拿到钱,是不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其实,敲诈勒索未遂主要是看金额、情节,比照既遂从轻、减轻,最近,张某因敲诈勒索罪,虽未遂,但还是被海淀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7年。

  【案情解析】:

  名校研究生张某在公交车上搭讪到一女子,二人在宾馆开房时,张某偷偷录下发生关系的音频,并以此要挟敲诈女子100万元。因不忍张某多次威胁,女子最终报警。张某现年33岁,已婚,原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MBA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

  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12月2日,张某在北京理工大学、北京友谊宾馆等地,以公布与张女士的性爱录音相威胁,向张女士勒索100万元。公诉机关认为,张某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数额特别巨大,系犯罪未遂

  张某:2013年9月中旬,在公交车上看见一个有气质的女子,就主动搭讪并留了联系方式,后给对方发过一些暧昧短信,不过一直没得到回应。但一个月后,女子通过手机号加了张某微信,“那天她说心情不好,想和我见面,一见面我俩就抱在了一起,直到这时我才知道她的名字”。之后二人吃了十几次饭。同年11月24日,二人来到友谊宾馆。在张女士洗澡的过程中,其把iPad打开录音功能放在床头柜上,在二人发生关系时不仅录了音,还诱引女方喊出了名字。后来有一天,二人在某大学操场遛弯时,提出想让张女士给一个饮食方面的项目投资,遭到对方拒绝,当晚张女士表示不想再和其继续来往了。“我又提了几次借钱的事,她都不同意,我就想吓唬一下她。”其提出借款100万元,张女士没有同意,其就拿着iPad给张女士听了录音,并威胁如不借就把录音发给张女士的同事和朋友。“是她对我的态度前后反差特别大,我一怒之下才用录音威胁她说要借钱。”

  被害人:当时也注意到张某的iPad放在床头柜上,感觉有些不太对劲,但没多想,“后来他就不像以前那样对我说一些关心和暧昧的话了,只是反复说有个项目要投资。”张某从未谈过借款方式、期限及利息等。“他逼我签字,我不签他就不断威胁,还规定了最后期限。”“就是因为他抓住了我的短处,知道我最怕影响工作,所以他不可能还我钱的。”

  法院:取保候审期间,张某还在学校上学,经济来源主要靠妻子的收入,其所谓的投资项目也不成型。张某将性爱录音播放并拷贝给被害人,并以公布该性爱录音相要挟,多次通过打电话、发短信等方式向被害人索要钱款,明显是利用被害人害怕自己名誉受到损失的心理,对被害人实行精神强制,使其不得已交出钱款,其行为是以借款为由掩盖非法占有被害人钱款的主观目的。故对于辩方的辩解及辩护意见,法院未予采纳。最终法院一审判处张某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1万元。

  【法条链接】: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1、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2、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上述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一)曾因敲诈勒索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一年内曾因敲诈勒索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敲诈勒索的;

  (四)以将要实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相威胁敲诈勒索的;

  (五)以黑恶势力名义敲诈勒索的;

  (六)利用或者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人、新闻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诈勒索的;

  (七)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3、二年内敲诈勒索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多次敲诈勒索”。

  4、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三项至第七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数额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百分之八十的,可以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5、敲诈勒索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三)被害人谅解的;

  (四)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6、敲诈勒索近亲属的财物,获得谅解的,一般不认为是犯罪;认定为犯罪的,应当酌情从宽处理。

  7、对犯敲诈勒索罪的被告人,应当在二千元以上、敲诈勒索数额的二倍以下判处罚金;被告人没有获得财物的,应当在二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判处罚金。

  《刑法》第23条规定: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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