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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司法解释是怎么规定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17 20:33:24 人浏览

导读:

大家或许都对刑法的知识有一定程度上的了解,那么大家是否知道强奸罪司法解释是怎么规定的呢?接下来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整理介绍...

  大家或许都对刑法的知识有一定程度上的了解,那么大家是否知道强奸罪司法解释是怎么规定的呢?接下来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整理介绍有关法律对于强奸罪司法解释是怎么规定的相关知识。以供广大读者参考与学习,谢谢大家的阅读。

  一、什么是强奸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强奸 (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性交),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几乎在所有的国家,强奸行为都属于犯罪行为。

  中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二、成立条件

  行为对象:是“妇女”,一般认为是已满14周岁的少女与成年妇女,被害妇女的社会地位、思想品德、生活作风、结婚与否等均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三、行为内容

  1、结果行为:正常意义上的性交行为。

  2、手段行为:违背妇女意志。

  违背妇女意志的表现:行为人必须采取某种足以使妇女不知反抗、不能反抗或不敢反抗的手段,即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罪手段行为必须达到使妇女明显难以反抗的程度)。

  (1)对象:被害妇女。

  如果暴力手段针对阻止其实施强奸行为的第三者,构成其他犯罪(故意伤害罪等),数罪并罚。

  (2)内容:

  直接对被害妇女采取殴打、捆绑、堵嘴、卡脖子、按倒、故意伤害等危害人身安全或人身自由,使妇女不能反抗的手段。

  常见表现:

  用酒灌醉或者药物麻醉的方法强奸妇女;利用妇女熟睡之机进行强奸;

  冒充妇女的丈夫或情夫进行强奸;利用妇女患重病之机进行强奸;

  造成或利用妇女处于孤立无援的状态进行强奸;假冒治病强奸妇女;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奸淫妇女等。

  四、行为主体

  1、已满14周岁,具有辨认控制能力的自然人。

  2、直接正犯只能是男子,妇女可以成为强奸罪的教唆犯、帮助犯,也可以成为间接正犯与共同正犯。

  3、“婚内强奸”不成立强奸罪,根据案情,可以成立其他犯罪,例如故意伤害罪、虐待罪、非法拘禁罪等。至于教唆、帮助他人强奸妻子的,成立强奸罪。

  五、责任要素:故意

  从重处罚的情形:

  奸淫幼女属于强奸罪的从重处罚情节

  1、行为内容: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2、主体条件:已满14周岁,具有辨认控制能力的自然人。

  3、责任要素:故意。

  只要行为人认识到女方一定或者可能是幼女,或者不管女方是否幼女,而决意实施奸淫行为,被奸淫的女方又确实是幼女的,就构成奸淫幼女。间接故意也可以构成奸淫幼女。

  嫖宿卖淫幼女,同时符合奸淫幼女成立条件的,属于想象竞合犯,择一重罪处罚。

  想必在您细心的阅读完以上全文后已经在一定程度上的掌握了强奸罪司法解释是怎么规定的相关知识。以上便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整理的有关强奸罪司法解释是怎么规定的相关知识。若你还有其它法律问题需要咨询的话,欢迎来咨询法律快车律师。期待你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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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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