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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抢夺案立案标准是怎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23 20:01:13 人浏览

导读: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只要犯罪行为人的行为达到了抢夺罪的立案标准,就会对其进行刑事立案的。也就是其抢夺的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就可以立案了。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刑法抢夺案立案标准是怎样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只要犯罪行为人的行为达到了抢夺罪的立案标准,就会对其进行刑事立案的。也就是其抢夺的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就可以立案了。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刑法抢夺案立案标准是怎样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一、刑法抢夺案立案标准是怎样

  根据刑法第267条的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应当立案。

  抢夺罪是数额犯,行为人抢夺公私财物的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才构成抢夺罪,予以立案追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2年7月15日通过、7月20日起施行的《关于审理抢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称《解释》)第1条的规定,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元至2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二、抢夺罪罪行处罚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至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263条关于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5、抢夺公私财物达到“数额较大”标准,是不是一定给予刑事处罚?

  抢夺公私财物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予刑事处罚:

  (1)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案,属于初犯或者被教唆犯罪的。

  (2)主动投案、全部退赃或者退赔的。

  (3)被胁迫参加抢夺,没有分赃或者获赃较少的。

  6、行为人抢夺,在哪些情形下属于酌情从重处罚情节?

  (1)抢夺残疾人、老年人、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的财物的。

  (1)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等款物的。

  三、抢夺罪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在此点上本罪与抢劫罪不同;本罪只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而不危害人身安全,属单一客体。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一般的财物,如金钱、物品等,不包括枪支、弹药、公文、证件、印章等特殊物品,否则不构成本罪。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乘人不备,出其不意,公然对财物行使有形力,使他人不及抗拒,而取得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抢夺行为必须公然进行,但不是指必须在不特定人或多数人面前实施抢夺行为,而是指公开夺取财物,或者说在被害人当场可以得知财物被抢的情况下实施抢夺行为。抢夺行为是直接夺取财物的动机,即直接对财物实施暴力而不直接对人的身体行使暴力;实施抢夺行为的,被害人可以当场发觉但来不及抗拒,而不是被暴力制服不能抗拒,也不是受胁迫不敢抗拒。这是抢夺罪与抢劫罪的关键区别。即使行为人夺取财物的行为使被害人跌倒摔伤或者死亡,也不成立抢劫罪;对伤害与死亡结果另成立其他犯罪的,视情况从一重论处或者与抢夺罪实行并罚。但是,如果行为人携带凶器抢夺的,则应以抢劫罪论处。夺取的对象必须是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如果抢夺财物的数额不大,就不以犯罪论处;如果故意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则不成立抢夺罪,而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其目的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侵害公私财产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至于抢夺的动机可能是多种多样的。如为了自己享有而抢夺,为了帮别人而抢夺,不管犯罪的动机如何,只要行为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就具备了抢夺罪的主观要件。

  看到这里,法律快车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因此抢夺罪的立案标准就是,只要其抢夺数额较大,就可以被公安机关所立案侦查了,从而给予其处罚了。好了以上就是刑法抢夺案立案标准是怎样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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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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