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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取出口退税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22 00:14:23 人浏览

导读:

近年来,利用出口产品“低价高报”方式骗取出口退税,在骗取出口退税刑事案件中并不鲜见,有罪就要受到相应的惩罚,那么骗取出口退税罪立案标准是什么?骗取出口退税罪量刑标准是什么?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近年来,利用出口产品“低价高报”方式骗取出口退税,在骗取出口退税刑事案件中并不鲜见,有罪就要受到相应的惩罚,那么骗取出口退税罪立案标准是什么?骗取出口退税罪量刑标准是什么?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骗取出口退税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1、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2、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数额较大是指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5万元以上的。

  3、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是指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50万元以上的。其他严重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①造成国家税款损失30万元以上并且在第一审判决宣告前无法追回的;

  ②因骗取国家出口退税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两年内又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③情节严重的其他情形。

  二、骗取出口退税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1、有出口经营权的单位为了骗取出口退税,自己进行虚假申报等,骗取出口退税;有出口经营权的单位为了获取代理费,明知其代理的单位或者个人所提供的各种凭证不实,仍与其共同进行骗取出口退税的活动;无出口经营权的单位和个人利用有出口经营权的单位进行骗取出口退税,应予立案。

  2、直接非法占有国家的出口退税款,或者间接从国家的出口退税款中获取非法利益。

  3、单位犯骗取出口退税罪的,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公司、企业,明知他人意欲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仍违反国家有关进出口经营的规定,允许他人自带客户、自带货源、自带汇票并自行报关,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依照刑法第204条第一款、第211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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