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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最新挪用公款罪立案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11-21 04:45:24 人浏览

导读:

一些财务工作者或者国家工作人员,往往会在工作中接触到一些共有财产,有些人就会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去挪用公款给自己谋利,这种行为是违反了刑法的相关规定的,如果挪用公款达到一定的数额,就会被立案调查,并追究刑事责任,那么四川省最新挪用公款罪立案标准是怎样?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些财务工作者或者国家工作人员,往往会在工作中接触到一些共有财产,有些人就会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去挪用公款给自己谋利,这种行为是违反了刑法的相关规定的,如果挪用公款达到一定的数额,就会被立案调查,并追究刑事责任,那么四川省最新挪用公款罪立案标准是怎样?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四川省最新挪用公款罪立案标准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千元至1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2、挪用公款数额在一万元至3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一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

  各省级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既包括挪用者本人使用,也包括给他人使用。多次挪用公款不还的,挪用公款数额累计计算;多次挪用公款并以后次挪用的公款归还前次挪用的公款,挪用公款数额以案发时未还的数额认定。挪用公款给其他个人使用的案件,使用人与挪用人共谋,指使或者参与策划取得挪用款的,对使用人以挪用公款罪的共犯追究刑事责任。

  二、怎么侦查挪用公款罪

  1、正确认识行为人是否具备挪用公款罪的主体资格

  挪用公款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实施的犯罪,如果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就不能构成挪用公款罪。

  2、要正确判定行为人的主观故意

  挪用公款罪主观方面是出于直接故意,行为人明知是公款而故意违反财经纪律而挪用,目的在于非法取得对公款的使用权。

  3、要正确判断行为人挪用公款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的

  如果行为人不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而获得公款归个人使用,不能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

  4、要注意区分挪用与借用公款的界限

  二者的区别体现是:首先,挪用公款是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的,而借用公款是行为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民事债权债务关系;其次,挪用公款罪一般是在单位不知情的情况下实施的,单位不知道公款的去向和用途,借用是按照规定和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暂借的,具有公开性。

  三、挪用公款量刑标准是什么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四川省最新挪用公款罪立案标准等知识,通过文中可知,对于挪用公款数额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一般就要立案侦查,各地区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来确定具体的立案标准。大家如果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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