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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22 03:42:43 人浏览

导读:

合同诈骗罪作为诈骗罪的一种,作为一种经济犯罪其相关的立案标准就是与相应的犯罪所得相关的,对于合同诈骗罪就是根据相应的诈骗数额来确定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北京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合同诈骗罪作为诈骗罪的一种,作为一种经济犯罪其相关的立案标准就是与相应的犯罪所得相关的,对于合同诈骗罪就是根据相应的诈骗数额来确定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北京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北京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

  本罪是1997年刑法新增设的罪名。

  刑法第22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合同诈骗罪常见犯罪

  合同诈骗犯罪最常见的作案手段有:

  1、以假乱真“饰耳目”。犯罪分子以虚假的证明材料虚构不存在的单位,或伪造身份证明、冒用他人名义,在签订合同骗取钱财后就溜之大吉。

  2、招摇撞骗“唱空城”。犯罪分子虚构购销产品、发包工程、投资协作等名目骗签合同,待收受对方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得到担保财产后迅速逃逸。

  3、一唱一和“演双簧”。犯罪分子利用媒体和网络先发布虚假广告,冒充国家行政机关、国有企业、部队和知名民营企业等单位名义,以紧俏和滞销商品为诱饵,通过以一方需购买某种物品,而另一方能提供此物品来演“双簧”,随后诱惑第三方参与进来,上当受骗。

  4、虚张声势“空手道”。为证明自己“有经济实力”,犯罪分子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虚假的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等作担保,诱使对方当事人信任,再利用经济合同诈骗钱财。

  5、先舍后取“钓大鱼”。犯罪分子本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为达到其犯罪目的,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使对方当事人相信其履约能力和诚意,进而与之签订标的额更大的合同,待诈骗到大量钱财后立即销声匿迹。

  6、高进低出“连环套”。犯罪分子先以高价签订买卖合同并交付小额定金或支付小部分货款,在骗取对方信任后,想方设法拿到全部货物,然后迅速将这些货物进行低价倾销,随后迅速逃跑。

  三、合同诈骗罪处罚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之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北京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全部内容。合同诈骗罪的进行相应的处罚也是十分严重的,所以要多多注意了。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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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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