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刑法 > 罪名大全 > 重要罪名 > 故意杀人罪 > 哈尔滨一男子不满医生治疗方案持刀杀人,如何判刑?

哈尔滨一男子不满医生治疗方案持刀杀人,如何判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03 10:29:27 人浏览

导读:

医疗是民生中的重要问题,现代社会中医患关系的破裂时有发生,轻则医生和医院会被污名化,重则甚至会威胁到医生的人身安全。对于哈尔滨一男子不满医生治疗方案持刀杀人应当如何判刑这一问题,以下就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吧。

  医疗是民生中的重要问题,现代社会中医患关系的破裂时有发生,轻则医生和医院会被污名化,重则甚至会威胁到医生的人身安全。对于哈尔滨一男子不满医生治疗方案持刀杀人应当如何判刑这一问题,以下就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吧。

  一、哈尔滨一男子不满医生治疗方案持刀杀人,如何判刑?

  2012年3月23日,李某和祖父乘火车到哈医大医院复诊,一年前他就在这里治疗过自己的强直性脊柱炎,没想到一年之后自己的病又复发了,他只好再次来到医院。这次他和祖父直接找到当时给他治疗的郑一宁。但是这次郑一宁却没有办法直接为他治疗了,他找到风湿防疫科副主任赵彦萍询问李某的治疗方案。因为此时李某不仅患有强直性脊柱炎,还患有肺结核。

  赵彦萍诊疗过李某的病情之后判断他的强直性脊柱炎已经恢复,不必再服用“类克”这种昂贵的药物,而且就算服用这种药物也要先治好他的肺结核。所以他给他的建议是先去胸科医院检查一下。

  当天下午,那对祖孙又来到了赵彦萍的办公室,他们已经有了胸科医院的检查结果。赵彦萍根据结果判断李某的肺结核有了好转,但是还需要观察一段时间再进行强直性脊柱炎的治疗。

  当天下午4点半左右,一位护士刚换完班就听到走廊传来了女生的喊叫声,随即她就看到了地上已经血肉模糊的男医师和满地的鲜血。

  原来,当天下午李某突然持刀闯进医务人员的办公室对处在忙碌当中的医生和学生们一顿乱砍,一名实习生被砍伤颈部,当场死亡。

  出人意料的是李某杀人后竟然捅了自己三刀,然后又去包扎伤口,最终被赶来的警方抓获。李某供述自己是因为千里迢迢来到医院想治病,但医生却又是百般推脱,又是不给自己治,所以才心生不满,对医生痛下杀手。

  李某是内蒙古人,今年还不到十八岁,他的身世也不容乐观。他从小就父母离异,父亲犯事进了监狱,母亲已经远走,他和祖父相依为命,但是祖父也不幸患了癌症。

  被他捅死的实习生王浩刚刚研究生毕业,有一个去香港读博的机会,前途一片光明。有人分析李某杀人并不是医患矛盾,而是正常的暴徒杀人案件。

  他推测是李某以为医生看自己祖父年纪大,又没钱,所以找理由搪塞他,实际上就是不想给自己治病。后来出来后他又和祖父发生口角,所以冲动之下才购买了水果刀冲出去杀人。

  原本李某的病情并不严重,肺结核和强直性脊柱炎都有恢复的迹象,但是最终他还是选择向医生挥刀,才有了这出惨剧。

  事件发生后,很多人前来医院吊唁死去的医务人员,原本用来进行学术报告的房间摆满了民众送来的鲜花和蜡烛。

  李某的行为,构成了故意杀人罪,按照刑法的规定承担刑事责任。

  二、故意杀人罪的量刑规定是什么?

  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只要有故意杀人的行为即可构成犯罪,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故意杀人罪构成要件和认定

  对非法拘禁使用暴力致人死亡的,刑讯逼供或暴力取证致人死亡的,虐待被监管人致人死亡的,聚众“打砸抢”致人死亡的,聚众斗殴致人死亡的,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

  2、客观要件:首先必须有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作为、不作为均可构成。其次,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必须是非法的,既违反了国家的法律。第三,直接故意杀人罪的既遂和间接故意杀人罪以被害人死亡为要件,但是,只有查明行为人的危害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才能断定行为人负罪责。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本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上须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以上就是法律小编整理的关于“哈尔滨一男子不满医生治疗方案持刀杀人,如何判刑?”的相关法律知识。医患纠纷涉及到生命健康问题,患者如果对医生没有足够的信任,主观臆断的把医生的行为恶意化,就容易造成过激的行为。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