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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杀人罪未遂和故意伤害罪的区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03 13:26:13 人浏览

导读:

故意杀人罪的犯罪形态可以分为既遂以及未遂,如果行为人导致被害人死亡,那么就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既遂,如果因为意志以外的原因停止犯罪活动,就是故意杀人罪的未遂,那么故意杀人罪未遂和故意伤害罪的区分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故意杀人罪的犯罪形态可以分为既遂以及未遂,如果行为人导致被害人死亡,那么就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既遂,如果因为意志以外的原因停止犯罪活动,就是故意杀人罪的未遂,那么故意杀人罪未遂和故意伤害罪的区分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一、故意杀人罪未遂和故意伤害罪的区分

  一般情况下,故意伤害罪与故意杀人罪并不难区分,但在碰遇故意杀人未遂造成伤害时,二罪易混淆。所谓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的非法损害他人健康的行为,而故意杀人(未遂)罪,是指故意的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为。从概念上讲,故意伤害罪与故意杀人(未遂)罪之间的界限是比较明确的,但在司法实践中,对具体案例的划分却不那么容易,而如何定性将直接影响到对被告人的量刑。

  从理论上分析,要把握故意伤害罪与故意杀人(未遂)罪的主要区别在于故意的内容,即行为人是否以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为故意内容。行为人的主观意识是决定其行为的主观根据,表现于外表的身体动作,因此,故意内容不同就可能构成不同的罪名。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引起他人死亡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就具有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不论是否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结果,行为的性质都是故意杀人;只具有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故意,即使造成被侵害人死亡的结果,也只能认定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

  在司法实践中,如何判断行为人故意的内容是伤害健康还是杀人,是一个复杂细致的问题,应遵循主客观一致的原则,查明案件的全部事实,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只有客观存在的案件事实才是犯罪人无法抵赖的客观标准。根据司法审判的经验,我们应当结合以下案件事实,综合分析:(一)侵害行为的起因;(二)被告人和被害人的平时关系;(三)使用的工具及打击的部位;(四)侵害行为的实施方法;(五)犯罪行为有无节制;(六)犯罪后的态度及表现。

  二、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

  (一)犯故意伤害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三、故意杀人未遂的种类

  1、对象不能犯:比如A预谋杀B,深夜看见B躺在床上便一刀刺过去,发现原来是枕头。这时被逮到了。这叫故意杀人未遂,属于对象不能犯的未遂。不影响定罪,只影响量刑。

  2、手段不能犯:包括使用的工具不能达到致死的效果,如A用木棒子不停打B的要害想要致B与死地,但是怎么打也打不死。也属于故意杀人未遂,不影响定罪,只影响量刑。

  还包括使用的方法不能犯,如A迷信认为扎个小人能害死B,于是天天扎小人诅咒B,这种情况就不属于犯罪。

  3、客观不能犯:就是客观方面让你达不到致死的效果。如A要杀死B但是B穿了防弹背心,A用尽了所有方法B都死不了。这也属于故意杀人未遂,不影响定罪,只影响量刑。

  4、主观认识错误:如A开车撞死B,从B身上压过去还下来摸了下确定B已经死了。于是逃走了,C路过发现B把他带到医院又救活了,也属于 故意杀人未遂,不影响定罪,只影响量刑。

  5、能犯的未遂:有实际可能达到既遂的未遂。例如甲某枪杀乙某,被乙某逃脱的。如果甲某击中乙某,能将乙某杀死,这种情形有既遂的可能,但因为意志以外原因没有既遂,是能犯的未遂。类似情况如,投放致死量的毒药被识破而未遂的;偷窃财物时因被发现而未遂的。如没有被识破、发现则能够既遂。

  综上所述,故意杀人罪未遂与故意伤害罪的主要区别就在于犯罪行为人的故意内容,如果行为人是故意杀人,那么就是故意杀人罪的未遂,如果只有伤害故意,那么就成立故意伤害罪。希望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故意杀人罪未遂和故意伤害罪的区分”。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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