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刑法 > 罪名大全 > 重要罪名 > 故意伤害罪 > 辽宁一男子持刀砍人致1死1伤,持刀伤人致死怎么判?

辽宁一男子持刀砍人致1死1伤,持刀伤人致死怎么判?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25 14:04:45 人浏览

导读:

当前社会急速发展,社会关系也趋于复杂,各种矛盾也更容易产生,遇事当冷静,切勿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读者进行辽宁一男子持刀砍人致1死1伤,持刀伤人致死怎么判?的相关知识的解答,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帮助。

  当前社会急速发展,社会关系也趋于复杂,各种矛盾也更容易产生,遇事当冷静,切勿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读者进行辽宁一男子持刀砍人致1死1伤,持刀伤人致死怎么判?的相关知识的解答,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帮助。

  一、辽宁一男子持刀砍人致1死1伤,持刀伤人致死怎么判?

  2021年8月21日8时38分,凤城市东街市场附近发生一起持刀伤人案件,嫌疑人程某龙在某花店内捅伤吴某后打电话自首。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并将吴某第一时间送往医院救治。

  目前,吴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程某龙被公安机关控制,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二、持刀伤人致死怎么判?

  持刀伤人致死的,构成故意伤害罪,属于故意伤害他人致人死亡的情形,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4、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这里的“另有规定”是指实施其他故意犯罪,而其行为又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三、故意伤害罪与故意杀人罪的界限

  一般情况下,两罪并不难区分,但在碰遇故意杀人未遂造成伤害或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两种情况时,二罪易混淆。要把握二罪的主要区别在于行为人是否以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为故意内容。

  如果行为人无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而只有伤害他人健康的故意,即使客观上行为导致了他人的死亡,也只能以故意伤害罪致死认定;如果行为人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即使其行为没有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也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

  在司法实践中,要认定行为人的故意内容是伤害还是杀人,应遵循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查明案件的全部事实,从行为人与被害人的关系,案件的起因、过程、结果、作案的手段、使用的工具、打击的部位、强度、作案的时间、地点、环境条件、行为人作案前后的表现等方面入手,进行综合分析、判断。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辽宁一男子持刀砍人致1死1伤,持刀伤人致死怎么判?的相关内容。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