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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火不构成立案标准的怎么惩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22 23:44:53 人浏览

导读:

由于现在气候变得越来越干燥,为了财产以及人身安全,全国各地注意用火安全。再加上火势具有不可控制性,一旦火势控制不了,就会造成特别严重的、无法预估的后果,故意放火的更是情形恶劣。那么放火不构成立案标准的怎么惩罚?以下将由法律快车为您进行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由于现在气候变得越来越干燥,为了财产以及人身安全,全国各地注意用火安全。再加上火势具有不可控制性,一旦火势控制不了,就会造成特别严重的、无法预估的后果,故意放火的更是情形恶劣。那么放火不构成立案标准的怎么惩罚?以下将由法律快车为您进行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放火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114条、115条第一款的规定,故意放火,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立案追究。国家林业局、公安部2001年5月9日发布实施的《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规定,凡是故意放火,造成森林或其他林木火灾的都应当立案。

  1、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2、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3、造成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

  4、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为重大案件,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十公顷以上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5、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本条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十五条规定的“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按照国家林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确定。

  二、怎样认定放火罪既遂

  一般放火行为,是指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危害公共安全的放火行为。放火罪与一般放火行为,在客观上都可能造成轻微的危害结果。因此,它们的根本区别,不在于是否造成轻微的危害结果,而在于前者危害公共安全,后者不危害公共安全。从理论上说,界限不难区分。但在司法实践中,在处理具体放火案件时,对于某种放火行为是一般放火行为,还是构成放火罪,有时发生意见分歧。

  放火犯通常以烧毁目的物为犯罪目的。但是,判断放火罪的既遂与未遂,不应以犯罪目的是否达到为标准,而应以行为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放火罪的全部构成要件为标准。

  三、放火不构成立案标准的怎么惩罚

  过失引起火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导致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二)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造成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

  (四)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的;

  (五)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犯失火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为您收集整理的关于放火不构成立案标准的怎么惩罚的相关知识。没有达到放火罪立案标准的,以失火罪处罚,视情节轻重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如果您还有其他的问题,欢迎您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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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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