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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驾驶无牌摩托车撞伤执勤民警,袭警罪如何处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3-16 09:27:51 人浏览

导读:

在我国大陆其实是没有袭警罪的,而是以妨害公务罪量刑,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中和突发事件中,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近日,男子驾驶无牌摩托车撞

  在我国大陆其实是没有袭警罪的,而是以妨害公务罪量刑,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中和突发事件中,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近日,男子驾驶无牌摩托车撞伤执勤民警,袭警罪如何处罚?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男子驾驶无牌摩托车撞伤执勤民警,袭警罪如何处罚

  3月5日下午,重庆渝中区交巡警支队民警在路面设置卡点开展交通违法整治。17时许,王某驾驶无牌摩托车逆向行驶,且未戴安全头盔。执勤民警及时警告,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王某突然加速冲卡,将执勤民警撞倒后弃车逃窜。经医院诊断,受伤民警创伤性轻型颅脑损伤,右侧额颞部软组织擦挫伤,右手皮肤擦伤。

  3月5日20时许,渝中警方将王某抓获。王某对驾驶摩托车撞伤执勤民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随后,王某被渝中警方依法刑事拘留。3月10日,渝中区人民检察院对王某以涉嫌袭警罪依法批捕。

  二、袭警罪如何处罚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一款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妨害公务罪构成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和红十字会的公务活动。侵犯的对象只能是正在依法执行职务、履行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红十字会工作人员。

  2、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履行职责的行为,或者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本罪的主观方面一般为直接故意。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男子驾驶无牌摩托车撞伤执勤民警,袭警罪如何处罚的相关内容,综上,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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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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