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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肺炎防控中的法律知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07 15:25:52 人浏览

导读:

在新型肺炎的防控过程当中,各级政府机关以及公民都应该遵守法律的规定,政府要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公民则需要遵守防疫规定,否则可能会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所以下面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新型肺炎防控中的法律知识的全部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大家也可以咨询法律快车。

  在新型肺炎的防控过程当中,各级政府机关以及公民都应该遵守法律的规定,政府要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公民则需要遵守防疫规定,否则可能会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所以下面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新型肺炎防控中的法律知识的全部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大家也可以咨询法律快车。

  一、新型肺炎防控中的法律知识

  《刑法》第三百三十条 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

  (二)拒绝按照卫生防疫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对传染病病原体 污染的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消毒处理的;

  (三)准许或者纵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从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的;

  (四)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甲类传染病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 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二、对传染病疫区采取封锁措施的具体法律依据是什么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43条规定,甲类、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宣布本行政区域部分或者全部为疫区;国务院可以决定并宣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疫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甲类传染病疫区实施封锁;但是,封锁大中城市的疫区或者封锁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疫区,以及封锁疫区导致中断干线交通或者封锁国境的,由国务院决定。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23条规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有权在必要时对人员进行疏散或者隔离,并可以依法对传染病疫区实行封锁。从目前来看,国务院尚未明确宣布武汉市等地为疫区。但是,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第49条第2项的规定,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者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应当迅速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实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因此,目前武汉市等地采取的暂停公共交通、暂时关闭机场和火车站等通道、暂时封闭对外公路交通、暂时禁止部分机动车行驶等措施,其基本法律依据是突发事件应对法第49条第2项。

  三、各级政府采取疫情防控措施的主要法律依据是什么

  在法律层面,主要是突发事件应对法和传染病防治法。其中,突发事件应对法是我国应急管理领域的基本法,为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在内的各类突发事件应对提供了基本法律依据;传染病防治法是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而制定的专门性法律。在行政法规层面,主要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这部条例是2003年“非典”疫情发生之后,国务院紧急出台的一部行政法规,细化了传染病防治法上的一些中重要制度,也对该法在当时的一些不足进行了必要补充,在“非典”疫情的应对中曾发挥了重要作用。此外,很多省市还出台了突发事件应对或者专门针对传染病防治的一些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也可以成为当地应对此次疫情的法律依据。至于各级政府组织编制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是以上述法律、法规、规章等为依据拟定的操作性方案,可以在操作层面为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提供具体指引。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新型肺炎防控中的法律知识的全部内容。疫情期间大家需要听从政府及防控部门的指挥,对于疫情期间的违法行为要严厉打击。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了解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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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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