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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吸毒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11-19 06:24:50 人浏览

导读:

吸毒即“吸食毒品”。这种使用与医疗目的无关。毒品种类有鸦片、海洛因、可卡因、大麻,冰毒等。持续吸毒能使人上瘾,严重影响人体健康。中国和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已立法形式严禁这一行为。那么关于吸毒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以下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吸毒即“吸食毒品”。这种使用与医疗目的无关。毒品种类有鸦片、海洛因、可卡因、大麻,冰毒等。持续吸毒能使人上瘾,严重影响人体健康。中国和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已立法形式严禁这一行为。那么关于吸毒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以下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关于吸毒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吸毒本身不构成《刑法》上的罪名,但在持有毒品数量较大时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处罚。当然,如果吸毒的同时还实施了其他的毒品犯罪,那就该怎么判就怎么判了。吸毒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但不构成犯罪。

  我国《刑法》没有zhi规定吸食毒品罪。但是吸毒容易dao引发其他犯罪,吸毒人员犯什么罪,按什么罪处罚。单独的吸食毒品行为不属于犯罪,但可以给予行政处罚或采取者强制措施。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 吸食、注射毒品的,由公安机关处15以下拘留,可以单处或者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并没收毒品和吸食、注射器具。吸食、注射毒品成瘾的,还应予以强制戒除,进行治疗、教育。强制戒除后又吸食、注射毒品的,可以实行劳动教养,并在劳动教养中强制戒毒。

  二、吸毒有什么治安处罚

  吸食、注射毒品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并没收毒品和吸食、注射器具。

  吸食、注射毒品成瘾的,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外,予以强制戒除、进行治疗、教育。

  强制戒除后又吸食、注射毒品的,可以实行劳动教养,并在劳动教养中强制戒除。只有经过尿液化验,毒品为阳性的才能确定为吸毒人员。

  三、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 吸食、注射毒品的,由公安机关处15以下拘留,可以单处或者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并没收毒品和吸食、注射器具。吸食、注射毒品成瘾的,还应予以强制戒除,进行治疗、教育。强制戒除后又吸食、注射毒品的,可以实行劳动教养,并在劳动教养中强制戒毒。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编辑的关于关于吸毒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吸毒本身不构成《刑法》上的罪名,但在持有毒品数量较大时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处罚。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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