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刑法 > 罪名大全 > 重要罪名 > 赌博罪 > 开设赌场罪主犯量刑标准

开设赌场罪主犯量刑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26 17:59:01 人浏览

导读:

我们都知道,在我们国家,如果是进行了聚众赌博的行为。那么就是触犯了我国的法律。是会要受到处罚的。而有的人,不仅是进行聚众赌博。还开设了赌场进行赌博行为。那么开设赌场罪主犯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呢?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开设赌场罪主犯量刑标准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我们都知道,在我们国家,如果是进行了聚众赌博的行为。那么就是触犯了我国的法律。是会要受到处罚的。而有的人,不仅是进行聚众赌博。还开设了赌场进行赌博行为。那么开设赌场罪主犯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呢?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开设赌场罪主犯量刑标准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开设赌场罪主犯量刑标准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开设赌场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开设赌场罪主犯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从犯可从轻。具体如何判,要结合证据、后果、社会危害性、认罪态度、律师辩护等因素综合分析。若被刑拘或逮捕,可委托律师会见他,详细了解情况、提供法律服务。

  三、开设赌场罪从犯的认定标准

  1.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犯罪分子。是指虽然直接实行具体犯罪构成客观方面的犯罪行为,但在整个犯罪活动中其作用居于次要地位的实行犯。这种情形的从犯既可以存在于犯罪集团中,也可以存在于其他一般的共同犯罪中。在犯罪集团中,该种从犯受首要分子或者其他主犯的指挥,罪刑较小或者情节不严重。在一般的共同犯罪中,该种从犯虽然直接实施了刑法分则规定的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客观方面的行为,但一般是次要的实行行为,即不能单独、直接地引起犯罪结果的行为。

  2.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是指未直接具体犯罪构成客观方面的犯罪行为,而是为共同犯罪的实施创造条件、辅助实行犯罪的人。这种从犯实施的行为通常实施的以下非实行行为:提供犯罪工具;指示犯罪对象和犯罪地点;提供犯罪工具;打探和传递有关犯罪实施和完成的信息;为实行犯望风;事前有通谋的事后窝藏、销赃等帮助行为;等等。

  开设赌场罪的从犯,一般是指在开设赌场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人,比如看守赌场,收取费用等人员。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开设赌场罪主犯量刑标准的相关内容。在现实生活中,对于主从犯的认定较为复杂。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认定谁为主犯,谁为从犯。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