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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河南盗窃罪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26 11:10:14 人浏览

导读:

盗窃可以说是生活中经常发生的一种犯罪行为,由于每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情况不同,因此每一个地区的盗窃罪量刑标准有所不同,...

  盗窃可以说是生活中经常发生的一种犯罪行为,由于每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情况不同,因此每一个地区的盗窃罪量刑标准有所不同,2022河南盗窃罪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呢?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一、2022河南盗窃罪量刑标准

  1.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盗窃公私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较大”起点,或者二年内三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盗窃公私财物,具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中所列情形之一且数额达到较大起点标准百分之五十的,可以以盗窃罪定罪,并在三个月拘役到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盗窃国有馆藏一般文物的,在九个月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盗窃数额、次数、手段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犯罪数额每增加二千元,增加一个月刑期;

  (2)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二年内盗窃三次的,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次作案或者一种情形,分别增加二至三个月刑期;

  (3)盗窃国有馆藏一般文物每增加一件,增加九个月至一年刑期;

  (4)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2.法定刑在三年以上十年以1F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盗窃公私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可以在三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盗窃公私财物,具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三项至第八项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且数额达到巨大起点标准百分之五十的,在三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盗窃国有馆藏一般文物五件或者三级文物一件的,在三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盗窃数额、手段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犯罪数额每增加四千五百元,增加一个月刑期;

  (2)具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三项至第八项规定情形之一的,每增加一种情形,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3)盗窃国有馆藏一般文物超过五件,每增加一件,增加九个月至一年刑期;盗窃国有馆藏三级文物每增加一件,增加二年六个月至三年刑期;

  (4)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3.法定刑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盗窃公私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叛特别巨大”起点的,在十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盗窃公私财物,具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三项至第八项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且数额达到“特别巨大”起点标准百分之五十的,在十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盗窃国有馆藏三级文物五件或者二级文物一件的,在十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盗窃数额、手段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犯罪数额每增加四万元,增加一个月刑期;

  (2)具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三项至第八项规定情形之一的,每增加一种情形,增加一至二年刑期;

  (3)盗窃国有馆藏三级文物超过五件,每增加一件,增加九个月至一年刑期;盗窃国有馆藏二级文物超过一件的,每增加一件,增加一至二年刑期;盗窃的文物中包含一般文物的,每增加一件,增加三至四个月刑期。

  (4)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重处罚,但同时具有两种以上情形的,累计不得超过基准刑的100%:

  (1)盗窃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已确定为犯罪构成事实的除外)':多次盗窃的,犯罪数额达到较大以上的;入户盗窃的;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在医院盗窃病人或其亲友财物的;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以上九种情形,每增加一种情形,再增加基准刑的10%以下;

  (2)采用破坏性手段盗窃公私财物,造成其他财物损毁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构成其他犯罪数罪并罚的除外;

  (3)为吸毒、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而盗窃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4)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5.有下列精形之一的,可以从宽处罚:

  (1)案发前主动将赃物放回原处或者主动归还被害人的,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2)盗窃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的财物,获得谅解的,一般可以不认为是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减少基准刑的20%—50%;

  (3)其他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

  6.对于盗窃犯罪既有既遂、又有未遂的,以对应量刑幅度较重的部分确定基准刑,既、未遂所对应的量刑幅度相同的,以既遂部分确定基准刑,其他可以作为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以既遂部分确定基准刑的,根据未遂部分犯罪行为的实行程度、造成损害的大小、犯罪未得逞的原因等情况,可以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以未遂部分确定基准刑的,根据既遂部分犯罪行为造成损害的大小等情况,可以增加基准刑的40%以下。但不得根据该量刑情节提高量刑幅度。

  7.需要说明的事项:

  (1)盗窃未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量刑起点和基准刑参照本罪第1至3条的规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予以确定: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盗窃目标的;以珍贵文物为盗窃目标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2)盗窃违禁品,按盗窃罪处理的,不计数额,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3)盗窃一般文物、三级文物、二级以上文物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盗窃文物,无法确定文物等级,或者按照文物等级定罪量刑明显过轻或者过重的,按照盗窃的文物价值定罪,参照本部分中有关数额的量刑标准量刑。依照文物价值定罪量刑的,根据被盗文物的有效价格证明认定文物价值;无有效价格证明,或者根据价格证明认定明显不合理的,根据销赃数额认定,或者结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文物管理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的鉴定意见、报告认定。

  盗窃涉及不同等级的文物的,按照高级别文物的量刑幅度量刑;有多件同级文物的,五件词级文物视为一件高一级文物,但是价值明显不相当的除外。

  (4)盗窃技术成果等商业秘密的,按照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5)多次盗窃,盗窃数额未达到较大的,以盗窃次数确定量刑起点,超过三次的次数作为增加刑罚量的事实;盗窃数额达到较大以上的,以盗窃数额确定量刑起点,盗窃次数可作为从重处罚量刑情节。

  (6)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轻微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被害人谅解的;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二、河南盗窃罪数额的规定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和河南省公安厅联合出台了《关于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的规定》(下称《规定》),对该省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进行了调整。《规定》规定,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元为起点;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一万五千元为起点;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六万元为起点。《规定》同时规定,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正在办理的案件,盗窃数额未达到本规定“数额较大”标准的,属于侦查环节的应当撤销案件,属于检察环节的应当不起诉,属于审判环节的应当宣告无罪.

  察院副检察长贺恒扬介绍:此前,河南省盗窃罪定罪数额标准为800元,是1998年4月确定的,十几年来一直没有变化。现在看来,800元的盗窃罪定罪数额标准已经明显落后于经济发展水平,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亟待提高。从河南省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看,十几年过去了,全省经济和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城镇居民人均收入比十多年前显著提升,因此,同样盗窃千元左右的财物,现在与以前相比,其社会危害性是有明显差异的,只有相应提高定罪标准,才能客观体现盗窃犯罪的社会危害程度。同时,在当前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提高河南省的盗窃罪定罪数额标准也是非常必要的。因此,河南省检察院提出了提高河南省盗窃犯罪数额认定标准的意见,经与省高级法院和省公安厅协商,达成共识,会签了这个文件。

  《规定》已于6月12日施行,1998年4月8日印发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河南省公安厅关于确定我省盗窃罪数额标准的通知》即行废止。

  三、盗窃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3、犯罪主体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对于2022河南盗窃罪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介绍。盗窃在法律上是一种犯罪行为,被抓住的话是要受到处罚的。由于每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收入情况的不同,河南盗窃罪量刑标准只适用于河南省使用。若您有盗窃罪量刑标准的相关问题,可以登录法律快车的官方网站,免费咨询律师!

  责任编辑:秋小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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