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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通招投标罪立案需要什么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24 00:32:55 人浏览

导读:

如果要对串通投标罪进行立案的话首先就需要侵害其他投标人的利益,如果仅仅只是所有的投标人做做样子的话是不构成该罪的。所以下面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串通招投标罪立案需要什么条件的全部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大家也可以咨询法律快车。

  如果要对串通投标罪进行立案的话首先就需要侵害其他投标人的利益,如果仅仅只是所有的投标人做做样子的话是不构成该罪的。所以下面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串通招投标罪立案需要什么条件的全部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大家也可以咨询法律快车。

  一、串通招投标罪立案需要什么条件

  刑法第223条的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立案标准的第1项规定,“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立案追究。

  这里的“直接经济损失”,是指行为人串通投标的行为给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所造成的财产损毁、减少的实际价值,不包括间接经济损失。

  立案标准的第2项规定,“对其他投标人、招标人等投标招标活动的参加人采取威胁、欺骗等非法手段的”,应当立案追究。

  二、串通投标罪的特征

  串通投标罪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害了正常的招标、投标市场秩序,也侵害了国家、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招标、投标是一种竞争性很强的市场交易方式,其优越性在于优胜劣汰,使整个社会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得到更好的配置,其本身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倘若当事人通过串通投标的不正当手段排斥他人的正当竞争,就会使招标投标活动丧失其原有功能,进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下两方面的行为:

  一是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的行为。这通常表现为投标人之间相互通气,彼此就投标报价形成书面或口头的协议、约定,或者就报价互相通报信息,以期避免相互竞争,牟取不正当的利益。主要有以下表现形式:

  (1)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一致抬高投标报价。

  (2)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一致压低投标报价。

  (3)投标人之间约定,在类似项目中轮流以高价位或低价位中标。

  (4)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约定给没有中标或者弃标的其他投标人以“弃标补偿费”。这里,须区分这样几个概念:投标报价、标底和标价。所谓投标报价,是指投标人向招标人出示的愿意付出的交易商品或完成工作的价位。

  三、串通投标罪的认定

  串通投标罪与串通投标违法行为的界限,关键在于该行为的情节严重与否,情节严重者构成犯罪,否则不以犯罪论,对于何为情节严重,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司法解释。在认定情节严重与否时,应当考虑犯罪手段是否恶劣、是否屡教不改、行为的结果及社会影响等因素,作出综合判断。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串通招投标罪立案需要什么条件的全部内容。对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我国都是严厉进行打击的,维护我国市场的正常经济秩序。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了解专业的解答。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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