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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司法解释如何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21 04:29:51 人浏览

导读:

我国虽有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但适用率不高。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那我国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司法解释如何规定的?针对这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我国虽有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但适用率不高。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那我国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司法解释如何规定的?针对这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司法解释如何规定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是指对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的行为。

  2、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物安全。犯罪分子利用航空飞行的危险性和易受侵犯性,为达到犯罪目的,不惜以机组人员、乘客、重大公私财物的安全为代价。

  3、犯本罪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处罚的标准是什么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是指对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的行为。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的行为。犯罪对象是航空器上的人员,行为人必须是对正在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的,才构成犯罪。构成本罪,不以造成严重成果为要件,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暴力行为,危及飞行安全就构成本罪。

  3、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对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危及飞行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1、本罪侵犯的对象必须是使用中的航空器。《东京公约》、《海牙公约》中规定的都是在飞行中的航空器。所谓在飞行中是指:航空器在装载结束,机舱外部各门均已关闭时起,直到打开任一机门以便卸载时为止的任何时间;而如果飞机是强迫降落的,则在主管当局接管该航空器及其所载人员和财产以前。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既可以由中国人构成,也可以由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构成。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司法解释如何规定”的相关知识,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是具体危险犯,暴力行为虽然并不要求造成严重后果但是必须危及飞行安全。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责任编辑:周末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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