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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认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23 20:58:16 人浏览

导读:

年来,法院加大对涉及环境资源保护刑事案件的审判力度,依法严惩了污染环境、非法占用农用地、乱采滥挖矿产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保护了资源环境。那么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认定是怎样规定的?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标准是什么?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是怎么规定的?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近年来,法院加大对涉及环境资源保护刑事案件的审判力度,依法严惩了污染环境、非法占用农用地、乱采滥挖矿产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保护了资源环境。那么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认定是怎样规定的?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标准是什么?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是怎么规定的?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一、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认定

  1、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认定主观条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占用耕地改作他用的行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而且对于占用耕地改作他用会造成大量耕地被毁坏的结果也是明知的。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仍然希望或者放任结果的发生,在主观上为故意。行为人非法占用耕地的动机多种多样,但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2、处罚措施: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以非法占用耕地罪定罪处罚。

  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标准是什么

  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犯罪对象。

  根据全国人大的相关解释,本罪的犯罪对象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养殖水面、湿地等,只要违反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草原法的法律以及有关行政法规中关于土地管理的规定,都可以构成本罪。

  行为特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是指行为人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者计划,未经批准或者骗取批准,擅自将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或者改为其他用途的情况。

  三、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行为。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的解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草原法的法律以及有关行政法规中关于土地管理的规定。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耕地管理制度。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行为。

  本罪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认定”等相关法律知识。需要说明,一年内多次实施本解释规定的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的数量、数额处罚。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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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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