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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抄价格表是消费行为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05 18:50:05 人浏览

导读:

顾客抄价格表是消费行为吗松雪整理王女士到长春市的一家超市购买生活用品,在挑选商品过程中,她感觉个别商品的价格好像比其他超市贵,为了作个比较,生活一向细心的她从手拎包里掏出笔,随手抄下了几种果冻和豆奶的价格。就在王女士进一步寻找自己经常购买的几种商

  顾客抄价格表是消费行为吗

  松雪整理

  王女士到长春市的一家超市购买生活用品,在挑选商品过程中,她感觉个别商品的价格好像比其他超市贵,为了作个比较,生活一向细心的她从手拎包 里掏出笔,随手抄下了几种果冻和豆奶的价格。就在王女士进一步寻找自己经常购买的几种商品价格时,一位商店的女营业员来到眼前,突然一把抢过她手中的纸和笔:“我注意你很久了,你是哪家超市的?”正在全神贯注的王女士顿时被吓了一跳,原来,营业员把她当成特意来抄价格的了。这时,另一位自称是超市经理的男子走过来,说王女士的行为是在窃取商业机密。该“经理”说,购物可以,但抄价格却很可能是其他超市派来“探底细”的,因而拒绝归还王女士的纸和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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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费争议处理

  顾客抄价格表是消费行为

  王昊(学生)

  王女士主观上并未带任何“刺探”商业机密之目的,其之所以抄价格表仅因为她发现该店个别商品的价格较其他超市贵,记下来方便购物而已。根据《消费者权益保障法》规定,消费者有根据商品或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性能、生产日期、售后服务、服务的内容、费用的知情权;有选择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品种及对商品或服务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的自主选择权等等。王女士抄价格正是行使这些权利的方式之一,当然属消费行为。

  抄价格表行为属于消费者享有的知情权

  马英杰(法官)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第9条第3款规定:“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可见,消费者对于经营者所提供的商品不仅有权知悉其性能优劣,同时还可以通过“货比三家”的形式选取自己最满意的物品,因此王女士为便于记忆抄录超市商品价格完全是其应享有的权利。

  价格表不是商业秘密

  周荣庆(干部)

  “商业秘密”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能影响企业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人员知悉的有关信息。而超市的商品价格不可能限制知悉人员的范围,有何“秘密”可言?

  再说,即使是同行超市为竞争而互相了解价格,也未偿不可。步入市场经济是社会的进步,有市场必有竞争。“企业在竞争中发展、用户在竞争中得利”已成真理。当然竞争要正当,要磊落,如以诋毁对手去“竞争”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如欲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轧对手是饮鸩止渴,最终倒霉的是自己。

  柴拥军(干警)

  超市要想经营成功,取得最大的利润,所售商品的价格要具竞争力,价格过高就会疏远消费者,而过低的价格使超市的发展后继乏力。只有优质的服务,具有竞争力的价格,富有人情味的经营行为才会赢得消费者,赢得将来。

  超市无权没收消费者的纸和笔

  关寰(干部)

  超市既不是行政机关,也不是法律、法规授权行使一定行政权的组织,它没有行政处罚权,或者说强制权。作为超市和王女士两者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它无权没收王女士的纸笔。

  与王女士类似的经历

  柴洪舸(干部)

  我们公司刚成立,为了置办办公用品,老总让我和同事去采购。由于各商店价格相差很大,我们无法决断购买哪一种。最后我们商量将各商场的家具状况做一个统计,带回去让老总定夺。我们刚拿出纸和笔记,一家摊位的主人就将我们的记录纸抢过去,虽经我们多方解释,他还是不依不饶地再三盘问,最后我们以电话报警相逼,他才悻悻离去。

  钟亚平(工会干部)

  我准备购买一台微波炉时,怀着与王女士同样的心情,要“价比三家”。在号称西北最大商厦的微波炉的展台前,我从容地拿出纸、笔,按厂家、型号、价格边看边抄。当抄到第3种时,一位营业员冲上来:“不许抄。”我愣了一下,问:“为什么?”继续看着抄着。营业员的援军陆续来到,七嘴八舌,一句话:不许抄。我急中生智说:“我是职工物价员,有权抄。”还算灵验,营业员们不吭气了。我这个“职工物价员”边看边抄再未受到阻挡。然而,此番唇枪舌剑让我没有了购买欲望,也失去了将“价比三家”进行到底的信心。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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