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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消保委发出选用洗发产品要注意四大点的警示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16 05:49:53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洗护产品专项整治中,发现美容美发店等场所使用过期的洗护产品,为此,市场监督管理局、消保委消费警示:选用洗发产品,要注意四大要点。一是消费者应尽量选择使用知...

  核心内容: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洗护产品专项整治中,发现美容美发店等场所使用过期的洗护产品,为此,市场监督管理局、消保委消费警示:选用洗发产品,要注意四大要点。一是消费者应尽量选择使用知名度较高、信誉较好、质量可靠的洗护发产品,二是在选择选择洗护产品时,要认真看清洗护产品的详细信息……下文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详细讲述选用洗护产品的四大注意点。

  日前,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洗护发产品等化妆品专项整治活动,发现温州市区部分美容美发店等场所存在使用过期洗护发产品现象,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此,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鹿城区消保委联合发布2014年第九号消费警示——选用洗发产品注意四大要点,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或使用洗护发产品时,应注意四个方面:

  一是消费者应尽量选择使用知名度较高、信誉较好、质量可靠的洗护发产品。

  二是消费者选用洗护发产品前,应检查其包装上的标签内容是否齐全,包括产品名称、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净含量(净容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者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国内企业生产的美容美发产品应标注生产许可证号、卫生许可证号和产品标准号,进口美容美发产品应中文标明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证批准文号及经销代理商名称、地址等信息。

  三是消费者美容美发时,要选择具备经营资质、信誉良好、知名度较高的美容美发场所进行消费,最好能自带洗护发产品使用。

  四是如果消费者遇到商家有销售或使用“三无”、过期等洗护发产品时,可拨打“12315”电话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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