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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的权利谁来保护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05 17:44:02 人浏览

导读:

随着315的脚步逐渐临近,人们也越来越关注消费者的权益,各家媒体也争相报道有关消费者受到侵害的行为,一时间保护消费者权益似乎成为时代的呼声。然而,有些话我不得不说,人们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时候是否忽视了另一群体经营者。也许,大多数的人对此表示不解,经营

  随着3 15的脚步逐渐临近,人们也越来越关注消费者的权益,各家媒体也争相报道有关消费者受到侵害的行为,一时间保护消费者权益似乎成为时代的呼声。然而,有些话我不得不说,人们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时候是否忽视了另一群体——经营者。也许,大多数的人对此表示不解,经营者有什么要考虑的呢?他们不是获利者吗?甚至有人还会想他们不就是那些坑害广大人民群众的无耻之徒吗?

  作为一名消费者当权益受到侵害时,还可以去拨打电话进行投诉,或者到消协(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直接投诉,如果这还不能让你满意,你也可以告到法院。而作为一名经营者就远没有那么幸运,他们只能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您不仅要问经营者受到什么侵害。不瞒大家说,我就是一位经营者,我今天也只想说一下自己和朋友受到的不公平的待遇。

  案例一

  某日晚,一名男子上了一辆出租车。要求到A地,半路上突然说到B地停一下,声称要找某人,然而此乘客却有去无回。司机一看计价器62.5元,看来这不仅没赚到钱,还连油钱都赔进去了。

  案例二

  在某家商店,一名女子挑选衣服,前后共一个多小时,试来试去总算挑选到了一件衣服,又花了二十多分钟讲价,最后总算达成协议,可服务员刚把衣服包装上,那名女子声称没相中,看看再说。服务员懊恼不已,看来这近两个小时是白忙活了。

  案例三

  某日,某名男子在一家经营高鞋的店里购买了一双价值768元的鞋子,三个月后该名男子在次走进这家电,说鞋子出现了质量问题,要求退换,店员并未多说,立即给更换了一双同样价格的应季鞋。四个月之后,该名男子再次借口质量问题,要求退换。店员虽感到疑惑,但也给该男子退了一双新鞋。事后,有关部门对几双鞋进行了检测,发现几双鞋子均为人为损坏。悲哉!悲哉!

  如此事例不胜枚举,令经营者大伤脑筋。而此中的痛苦大概只有经营之间才能够理解吧。让我们大家站在经营者的立场上好好想想吧。

  首先,应把消费者和经营者至于一个平等的位置之上。不应把经营者看成是臭卖货的、死卖票的等等。虽然说经营者不是什么伟大的职业,但也绝对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职业。经营者出卖自己的服务,让其他人生活的更好,方便了人们的衣食住行。也可以套用一句话“经营者不是万能的,但没有经营者是万万不行的。如此说来,人们更应该给经营者一个起码的尊重。

  其次,应该尊重经营者的劳动。经营者也是人,他们也要通过自己的劳动来赚钱养家糊口。对于他们来说,时间就是金钱。他们需要靠每分每秒的劳动来赚钱,只有在有限的时间内销售出东西才能获得盈利。所以说,请不要浪费他们的时间。即使我们在退一步讲,任何人也没有权利无缘无故的浪费别人的时间,也没有权利让别人无偿为你服务。

  是的,这些年来国家没少解决有关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的矛盾。但是,仔细想想国家都是在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像制定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成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开通消费者电话等等一系列举措。而对经营者的保护却甚少。这甚至让一些消费者趾高气昂,而经营者却是‘敢怒不敢言’。虽然我们不能把责任加到谁身上去,但这至少会让人们感到寒心。

  也许好多人会认为我是一名经营者才会这么说的,是的我不否认因为我自己本身是经营者所以考虑问题的时候也会从经营者的角度来考虑。但是请各位相信我说的都是实话。再此,我也不否认消费者在生活中会受到经营者的种种不公平待遇。

  责任是双方的,想解决这个问题决不是在消费者或是经营者的单方面找问题,而是要“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经营者应对消费者负责,同时消费者也应对经营者负责。

  我期待着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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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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