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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领不到毕业证 民办学校纠纷殃及学生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05 03:01:38 人浏览

导读:

北京通州区陶情中学120余名高三学生至今没有领到毕业证,学校代理校长称,原因是在毕业证上应加盖的钢印被原校长带走。这枚钢印被原校长王永隆收存,他认为,这是证明自己与其一手创办的陶情中学关系的重要凭据。按照他的说法,自己中了圈套,丢了学校。目前,他仍在四

北京通州区陶情中学120余名高三学生至今没有领到毕业证,学校代理校长称,原因是在毕业证上应加盖的钢印被原校长带走。
  
  这枚钢印被原校长王永隆收存,他认为,这是证明自己与其一手创办的陶情中学关系的重要凭据。按照他的说法,自己中了圈套,丢了学校。目前,他仍在四处申诉。
  
  “陶情中学事件”已被通州教委视为民办学校纠纷的一大难题。
  
  毕业生没有毕业证
  
  “我们都毕业一个多月了,却一直领不到毕业证!”8月4日上午,通州区陶情中学高三4名毕业生向本报反映,按规定,通过会考的毕业生在离校前应领到毕业证。
  
  8月4日上午,陶情中学代理校长梁乃平向记者证实,该校确有两个文科班、两个理科班共计120多名学生没有领到毕业证或结业证。
  
  陶情中学是一所私立中学,1998年创办,当时的法人代表和校长均为王永隆。后王永隆与承德统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办学。2000年12月,王永隆离开校长职务,梁乃平任代理校长。
  
  对于此次校长人选的更替,王永隆称,自己是被迫离校的;而梁乃平则称,是校董事会将其罢免。
  
  原校长揣走钢印
  
  梁乃平代理校长已经4年,目前仍无转正可能,而离校的王永隆在法律上仍是这所学校的法人代表。
  
  “我是学校的法人代表,我有权带走钢印!”王永隆说,他曾试图进学校为毕业生发放毕业证,但被“梁乃平带领一帮‘黑社会分子’打昏在学校。”
  
  今年4月13日,王永隆和侄子王军来到陶情中学梁乃平的办公室,希望能商谈发放毕业证一事。“我刚进办公室,突然冲过来七八个壮小伙二话不说就打,最后把我打昏在办公室。”此后王永隆再也没有去陶情中学。
  
  梁乃平则说,当天王永隆带着两个社会闲杂人员,强行闯进陶情中学,扰乱正常教学秩序,并动手打伤了保安。保安无奈之下才出手自卫。至于王永隆是否被打昏,梁乃平称“当时我不在现场,不清楚”。
  
  这已经不是这所学校发生第一起暴力事件了,3年前的冬天,王永隆被20多人从校长办公室强行赶走。
  
  据王永隆介绍,2000年12月,一个根本不存在的京承中学董事会罢免了他的京承中学校长职务,随后他被赶出了陶情中学。“我从来没有担任过京承中学的校长,一直都是陶情中学的校长。”
  
  京承中学和陶情中学究竟有何关系?王永隆为何会被赶出学校?
  
  记者调查得知,事情缘起王永隆和承德统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办学及随后而来的纠纷和官司。
  
  合作办学埋下矛盾
  
  1999年10月28日,王永隆与承德统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书,双方合作办学。协议书规定,将北京市陶情中学更名为京承中学,改校名由王永隆负责。京承中学为投资主体、举办单位为承德统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校长为王永隆,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协议书同时注明:学校实行股份制,盈利后按二八分成;京承中学面向全国招生;京承中学在校生享有北京考生同等条件;王永隆前期投入731万元,承德统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启动资金300万元。
  
  这一协议最终未被北京市教委批准。在通州区教育局上交北京市教委的《关于北京市陶情中学办学中有关问题的报告》中,教育部门认为,双方合作办学协议不符合《社会力量办学条例》及北京市社会力量办学的有关规定。
  
  这些规定包括:不允许股份制办学,更不应有红利分成问题;合作办学后,不能在外地招生;外地户口的学生也不能在北京参加高考……
  
  更改校名一事自然不了了之。
  
  虽然合作协议未获通过,但此后王永隆仍然与承德统建实业集团开始合作办学,双方成立董事会,承德统建实业集团前期投入265万元现金。校名仍为陶情中学。
  
  矛盾转瞬而至。
  
  原校长两负官司
  
  由于王永隆未能按协议规定将校名更改为京承中学,2000年12月11日,承德统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召开董事会决定免去王永隆校长职务,聘任梁乃平为“京承中学”代理校长。
  
  当晚,承德统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20多人在该公司党委副书记王美杰带领下,将王永隆强行赶出学校。王永隆说,他们随即更换了办公室和教室的门锁。
  
  此后,承德统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将学校的任免报告上报通州区教育局,通州区教育局认为,北京市陶情中学更名为北京市京承中学并未获市教委批准,京承中学及京承中学董事会也应视为均不存在,故未对此任免文件批复。
  
  通州区教委拒绝为陶情中学办理更改法人代表,也不同意学校重新制作钢印和公章。王永隆仍为陶情学校的法人代表。
  
  2002年初,承德统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王永隆违反协议内容,未能变更学校名称及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为由,将王永隆送上法庭,要求王永隆交出学校公章、账目,并赔偿由此带来的损失。
  
  2002年4月10日,一审判决王永隆10日内交出陶情中学公章及相关财务账目。随后王永隆提出上诉,2002年7月31日,二审法院宣布维持原判。
  
  一、二审法院分别为承德市双桥区法院和承德市中院。这一发生在北京地区的纠纷,为何在承德诉讼?王永隆说,这是对方早在合作办学协议中就给自己埋的雷。
  
  官司后学校易手
  
  在双方最初签订的合作办学协议中第七条注明,出现问题,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程序在甲方(承德统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在地解决。“这分明是早就算计好了!”王永隆说。
  
  这一纸判决使得王永隆失去了学校,为此他四处申诉。
  
  王永隆认为,合作办学协议被认定无效后,应该是承德统建实业集团退出学校,维持陶情中学原状,承德统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投入的资金,待财务账目核实后陶情中学也会予以偿还。
  
  “我不但被赶出了学校,还被送上了法庭!”王永隆一再称,“他们设好了圈套,让我钻”。
  
  此后,王永隆拿走钢印四处申诉,为此,2001、2002届毕业生毕业后均没有领到毕业证。2003年6月底,在通州区教委的大力协调下,王永隆在通州区教委为三届400余名毕业生发放了毕业证。
  
  陶情中学事件成难题
  
  8月4日上午,通州区教委中教科科长张晓航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陶情中学的情况比较复杂,王永隆与河北承德统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办学过程中产生了纠纷,导致王永隆离开学校,毕业生毕业证无法发放。[page]
  
  “双方现在已经进入司法程序,很多事情也说不清楚。”张晓航称陶情中学的问题目前已经成为通州教委的一个“大难题”。由于承德中级人民法院并未判决王永隆交出钢印,教委既不可能用行政命令让王永隆交出钢印,也不可能派人保护王永隆进学校发放毕业证。
  
  张晓航表示,毕业生的毕业证一定会发放,但“发放时间现在不好说”。他表示,如果有该中学毕业生急需毕业证,教委可以为其出具证明,也可以提供担保。京华时报·王家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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