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消费者权利被侵犯案例
导读:
作为消费者,享有消费者的合法权利,是受到相关法律法规所保护的。消费者在权利受到侵犯的时候也应该投诉而不是吃闷亏。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2018年消费者权利被侵犯案例有哪些?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消费者权利被侵犯案例一、仅此一天”天天搞 虚假宣传终被罚
【案例简介】2016年5月,消费者刘先生在“天猫网”某网店花29.9元购买了一件正在搞“仅此一天”促销活动的窗帘,事后发现该窗帘的宣传页面连续数天使用了“仅此一天”的宣传用语,于是刘先生向绍兴市12315中心投诉。
【案例点评】该案中网店虚假广告的销售行为属于典型的消费欺诈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违背了诚信原则,误导了消费者的购买意向,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对该消费欺诈行为启动“诉转案”,从而加大对虚假广告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净化网络消费环境,切实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消费者权利被侵犯案例二、“三无”侵权枕套网上卖 赔偿罚款示惩戒
【案例简介】2016年9月,消费者张先生在天猫某旗舰店购买了一件58元的枕头套。货送到后,张先生发现该款枕头套无厂名厂址、成分、洗涤方式等产品标识,遂向该旗舰店所属的柯桥区12315投诉,要求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退赔。
【案例点评】该案中,枕套生产厂家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误导了消费者的购买意向,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对该消费欺诈行为,按照“新消法”退一赔三规定,加大惩罚性赔偿力度;启动“诉转案”,以行政刚性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消费者权利被侵犯案例三、举办方先行赔付 高效解决家装纠纷
【案例简介】2016年11月开始,上虞区市场监管局陆续接到4名消费者投诉,反映9月17日那天,他们在上虞区第二届家博会上与一参展商签订了天然居硅藻泥订单,当场交付订金2000元,后发现该经营户关门,老板无法联系。希望该局核查处理,帮助维权,退还2000元订金。
【案例点评】该案能够圆满解决,得益于四个方面的维权机制建设和良好的维权方法。一是充分体现了消费维权直通车的优势;二是真正落实了先行赔付制度;三是行业协会是保障消费者权益的重要平台;四是主动联系涉案消费者并及时沟通是防止涉众型投诉的有效途径。
通过上所消费者权利被侵犯案例,我们可以知道消费者权利被侵犯时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可以向消协或者工商局寻求帮助;还可以打12315电话投诉。若您有其它问题,可以登录法律快车的官方网站,免费咨询律师!
责任编辑:周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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