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两卖婚没结成法院调解化纠纷
导读:
日,海口市秀英区法院民一庭成功调解一起因“一房两卖”引发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经过承办法官的悉心调解,双方最终握手言和,达成了一致的调解协议。
2009年7月19日,原告孙某和被告彭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双方约定:被告将海口市南海大道西路3号“花城锦苑”玫瑰园一处房产以44.5万元的价格出售给原告,签订合同时预付定金2万元,房屋首付款10万元在被告提出要求时7天内付清,余款在2010年5月26日前付清。
原告在签约前于2009年7月16日就已向被告支付了2万元,于8月26日支付了8万元,被告亦于8月26日将房屋钥匙交付给原告,原告在房屋装修基本完成后开始搬入该房屋居住。但在2010年3月底原告却惊悉被告在今年2月又将房屋卖给了别人,而且已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原告在一怒之下将被告告上法院,要求赔偿包括购房款、违约金等费用在内60多万元。
案件承办法官经阅卷及询问各方当事人了解到,原告购房是为了结婚使用,由于被告“一房两卖”导致原告不但婚没结成,而且随着房价的上涨,再以同样的价格另行购房已变得很渺茫,因此,原告曾多次到被告单位去闹事。承办法官从双方当事人的利益最大化出发,摆事实,讲道理,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的调解协议,被告将10万元购房款退还给原告,并另行补偿原告各项损失17万元。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施工质量检查的一般内容包括:1、材料质量的检查;2、资料完善程度方面的检查;3、工程实体质量的检查;4、工序交接的检查;5、成品工程保护的检查。
没有明码标价受处理。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不标明价格的、不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
有权查修理厂的部门是:交通运输管理处、消费者协会、工商局、质量监督局、安监局、消防部门等。交通运输管理处定期对各个修理厂进行检查以及考核,同时各级人民政府组织、
施工质量过程控制包含的内容有:方法的控制、施工机械设备选用的质量控制、环境因素的控制。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工程特点和具体条件,对影响质量的环境因素采取有效的措施严加
购买到假货后假一赔十是受到法律支持的。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
当事人在购买了三无产品之后,应当根据其具有以下行为认定商家欺诈: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商品;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故意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