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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车发动机出故障 商家只修客户不满 消协调解出现转机 厂方空运解决困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07 09:08:54 人浏览

导读:

2006年5月18日,张文杰先生到洪山区消协投诉,称其今年3月27日在湖北国盛东南汽车销售服务中心花60300元买了一辆东南菱利微型面包车,5月6日行驶4600公里时该车突然发动机出现“敲缸”,送到国盛销售公司检查,发现是发动机内的摇臂、凸轮轴、曲轴损
2006 年 5 月 18 日 , 张文杰先生到洪山区消协投诉,称其今年 3 月 27 日在湖北国盛东南汽车销售服务中心花 60300 元买了一辆东南菱利微型面包车, 5 月 6 日行驶 4600 公里时该车突然发动机出现“敲缸”,送到国盛销售公司检查,发现是发动机内的摇臂、凸轮轴、曲轴损坏造成的。按照福建东南汽车公司的相关规定,售后服务部只能对此发动机损坏配件进行修理更换。但张先生感到委屈,花了 6 万多元的新车仅仅行驶了 4600 公里,发动机就需要大修,这个事实实在是不能承受,就到洪山区消协投诉。接到张先生的投诉后,消协对张先生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证实了张先生的投诉事由属实,在随后的调解中,消协工作人员向销售公司负责人指出,东南公司对该案涉及的发动机质量问题采取只修不换的处理方式,侵害了消费者公平消费权益,依据《消法》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更换。按照消协要求,国盛公司服务中心秦经理立即与福州厂家联系,转达消协的处理意见,福州总公司积极予以回应,三天后,一台同类型的崭新发动机专程从福州机场发往武汉天河机场,仅用了 10 多天时间,这台新发动机就被安装到张先生的车上,并在公安交管局办理好该车的行驶证更换手续后,送交到张先生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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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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