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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5月实施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25 21:46:06 人浏览

导读:

近日,广东省工商局制定的广东省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规范通过广东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将于5月起正式实施。广东省工商局与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联合起草了《商品质量监督抽样检验程序(具有先验质...

  近日,广东省工商局制定的广东省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规范通过广东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将于5月起正式实施。

  广东省工商局与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联合起草了《商品质量监督抽样检验程序(具有先验质量信息的情形)》。该标准将商品抽检不合格的适用范围从一个批次改为“监督总体”,为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提供了技术支撑。

  去年以来,广东省工商局全面创新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机制,取得突破:流通领域商品的抽查检验实施全省统筹,统一规划全省流通领域抽检的商品品种,统一管理及发布商品抽检结果;建立抽检不合格商品全省全面下架机制;实施严格的复检制度,申请人不能明确指出第一次测试有误,不允许采用备份样品进行复检。

  对抽检发现商品不符合强制性标准且有危及人身健康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一律依法认定为缺陷商品,实施全面退市及召回制度;建立不合格商品供货商追溯制度,对提供不合格商品的供货商实施重点查处;对商品经营者实施“双随机”抽查,发现经营者经营的商品属于抽检不合格“黑名单”商品的,依法予以查处;对主动改正并事先如实向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报告不合格商品处置情况及数据的经营者,免予行政处罚;引入社会监督机制,计划开发商品监管软件及“商品导购”APP手机客户端,实施职能监管,并培养专业志愿者,引导消费者对不合格商品开展监督,为监管部门提供不合格商品经营情况线索,实施“全民监督”。

  (原标题:广东创新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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