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严食品安全法填补食品安全漏洞
导读:
实施四年后,我国首部《食品安全法》的修订,已列入国务院法制办2013年立法计划,即将启动。相关负责人介绍,如何“重典治乱”将是《食品安全法》修订过程中,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关注、讨论最激烈的焦点。
新法四年就需修订,是因为现实变化太快,还是因为法律本身滞后,且不细论;但是,修订之后就能遏制食品安全事故的不断发生吗?说实话,恐怕谁都难有这样的自信。“食品安全乃国家安全”,用严刑峻法治理食品安全犯罪,用严格问责强化食品安全执法,让食品制造者有所畏惧,让食品监管者有所承担,这都是法律修订的题中应有之义。但是,无论新法能够怎样“重典治乱”,也无论新法如何强化监管问责,好的法律必须要有好的落实才有意义。从某种意义上说,当前的食品安全问题,既是法律缺陷的问题,更是监管不力的问题。
除了继续加强政府监管之外,新法修订还非常有必要引入第三方监管,借助市场的力量,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一个可靠的途径是,就像《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交强险一样,以法律形式建立起强制性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建立强制性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不仅能在食品安全事故后及时补偿受害消费者,其最大的价值还在于,这是对政府监管体制的补充,能够利用市场力量,促进投保企业重视食品安全。
在很多国家,不投保的食品就不敢在市场上销售,就像不投保的汽车不敢在路上开一样。一方面,这个保险是强制投保的,不投保就是违法;二是,不投保如果出了食品安全事故,因为有着非常严厉的罚则,相关企业可能就会有破产的风险。反过来,保险公司为了降低风险,也会对食品生产过程全程跟踪;如果保险公司不负责,法律还可以取消其开展此项业务的资格。
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对食品安全进行相互制衡,只要制度设计得当,必然会成为政府监管力量之外的有益补充。其实,我国现在也有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只不过企业投保率很低,而且主要都集中在出口产品上。这难道不是很奇怪吗?出口产品本身质量较高却都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本身“二流”、“三流”的内销产品反而不投,这说明什么?这说明国外对食品安全的惩处要远比国内严厉,企业不投保就有可能赔不起;这还说明,强制实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是很多国家的通例,不投保就无法销售。所有这些,正是我们需要借鉴的。
延伸阅读:
引用法条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食品安全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陈润儿在会上表示要把食品安全城市作为长沙的地理商标来打造,塑造出一张全新的城市名片。12家省直厅局负责人听取了汇报。汇报会由市委副书记、市长
中介存在欺诈行为应由县级以上的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记入信用档案,对房地产经纪人员处以1万元罚款,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取消网上签约资格处以3万元罚款。向中
疫情期间商户可以法定解除或约定解除退租,违约解除需要按照租房合同上的约定进行赔偿。除此之外,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一致或者出现租赁物危害健康等法定情形时,承租人可以
房屋现状与广告宣传不符应由开发商承担违约赔偿责任。由于售楼广告就开发出售的商品房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由此对买受人决定订立合同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
在外地买二手车可以回本地上牌,只要购买的车辆排放达到所在地的车管所准入标准,比如现在通常是国4准入,如果买的车是国4的,就可以上本地牌照了。到车辆户籍所在地提档
验车超期最晚几天,法律对此没有规定,但是行为人应当按时进行车检,车辆年检验车不能超过当月,如果年检期限登记日期是5月30日,最晚不能超过5月31日,到6月1日再
汽车报废的新规是: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将强制报废。私家车取消了报废年限限制,改为行驶超过60万公里须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