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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宾馆酒店要注意防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1-13 01:09:43 人浏览

导读:

近日,消费者张先生和德清县武康镇某宾馆的负责人一起到德清县消保委,要求调解一起住宿失窃纠纷。张先生反映前晚23时左右入住该宾馆,当时发现房门插销无法插上,但考虑时间已晚,就和朋友一起先入睡了,第二天早晨发现自己的钱包和手机被偷,损失总计3800余元,

  近日,消费者张先生和德清县武康镇某宾馆的负责人一起到德清县消保委,要求调解一起住宿失窃纠纷。

  张先生反映前晚 23 时左右入住该宾馆,当时发现房门插销无法插上,但考虑时间已晚,就和朋友一起先入睡了,第二天早晨发现自己的钱包和手机被偷,损失总计 3800 余元,查看门上还有撬痕,于是找到宾馆负责人,随后报警,警方做了笔录后,建议他们到消保委处理纠纷。

  消保委人员在调解过程中了解到:一、张先生所住宾馆房间门的插销确实无法插上;二、宾馆走廊无监控。

  消保委认为宾馆设施有缺陷,应该承担责任,但被盗物品数额无法确认。后经双方协商,宾馆赔付 500 元给张先生,作一次性处理。

  宾馆失窃案以前每年都有多起发生。近年,在公安等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下,有所下降,但仍然不能放松。

  针对此类纠纷,德清县消保委发布消费提示:住宾馆酒店要注意防盗:

  一、消费者在选择宾馆酒店住宿时,要选择正规、设施相对完善的宾馆酒店;

  二、入住时要注意检查安全设施,如:门锁、插销等,有问题及时向服务人员反映;

  三、贵重物品要注意寄存;

  四、宾馆服务人员要经常检查防盗设施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修理和更换;应根据治安管理部门的要求,安装监控设施。

  五、服务台在消费者入住时要及时提醒贵重物品寄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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