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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烟台规范旅游市场措施全文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19 12:40:11 人浏览

导读:

2015烟台规范旅游市场措施都有哪些?今年4月9日烟台旅游局就旅游市场环境发布了规范旅游市场措施全文。烟台市旅游局公布的该规范旅游市场措施的内容主要涉及政府的整顿一些违法不合规的市场现象的内容。下面...

  2015烟台规范旅游市场措施都有哪些?今年4月9日烟台旅游局就旅游市场环境发布了规范旅游市场措施全文。烟台市旅游局公布的该规范旅游市场措施的内容主要涉及政府的整顿一些违法不合规的市场现象的内容。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在本文介绍最新烟台规范旅游市场的措施。

  关于印发《烟台市依法治理旅游市场秩序三年行动方案(2015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旅游局、旅游质监部门:

  现将《烟台市依法治理旅游市场秩序三年行动方案(2015年)》印发给你们,请按国家、省、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有关方案部署和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细化行动方案,制定工作台帐,建立目标责任制,确保专项行动整治活动取得扎实成效,维护和净化旅游市场经营秩序,为全市旅游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贡献。

  烟台市旅游局

  2015年4月9日

  烟台市依法治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三年行动方案

  (2015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旅游局、省旅游局关于依法治理旅游市场秩序三年行动方案的有关通知要求,下决心、使全力、用重药依法治理我市旅游市场存在的热点、焦点和重点问题,进一步规范治理旅游市场经营秩序,全力打造新常态下旅游发展新环境,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落实国家、省旅游局关于依法治理旅游市场秩序行动三年方案要求为主线,以打造新常态下旅游经营新秩序、旅游发展新环境为目的,全面落实推进依法兴旅、依法治旅的意见,落实政府、相关部门对旅游市场治理规范的主体责任和共同责任,建立重大旅游市场秩序事件督办考核制度,合力解决旅游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深层次问题,着力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不断提高市民幸福指数和游客满意度指数,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

  到2017年,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健全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联合执法和旅游投诉移交转办长效机制,配强旅游执法队伍,配齐旅游执法设备,依法处罚、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实现旅游市场秩序守法经营、诚信有序、安全管理、满意度较高的目标。

  二、实施步骤和整治重点

  (一)县市区自主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按照国家局制定的行动方案和省局工作要求,结合辖区内旅游市场经营现状,各局要制定2015年的依法治理旅游市场秩序行动方案,细化行动方案工作举措,落实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建立工作台帐和督办制度,确保各阶段行动按时完成。

  各局要按照《行动方案》要求和阶段划分,自主开展“秩序”、“治黑”、“清网”、“督查”、“规范”5个专项行动,明确每个专项行动的整治重点,采取旅游部门专项执法检查和与职能部门联合执法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影响旅游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厉查处。每年对辖区内的旅游企业、在线旅游经营者、从业人员的检查率达到100%,最大化提高导游IC卡检查覆盖率和山东省品保系统使用检查率。要结合我市开展的城市旅游服务质量调查、旅行社服务质量回访、旅游企业安全大检查及日常旅游投诉受处理等工作,对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处理,绝不能姑息迁就、放纵不管,确保每个阶段的专项行动取得扎实成效。各局要在每月的25日前及时上报《旅游市场秩序执法检查情况月报表》及工作小结。

  (二)全市开展横向联合执法检查行动。

  依据国家、省旅游局依法治理旅游市场秩序行动方案要求,自3月份开始,由市旅游局牵头,联合公安、交通、工商、物价、质监、食药监等部门,按阶段、分批次组织对重点旅游区域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对其他区域进行抽查。

  联合执法检查组采取听县市区旅游部门情况汇报、座谈交流、查看相关材料等方式,重点检查各单位落实国家、省旅游局依法治理旅游市场秩序自主开展、联合开展专项行动情况,对制定行动方案、细化工作举措、强化责任目标、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及执法队伍建设、执法设备配置等工作逐一督导落实;采取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重点对县域旅游市场存在的欺行霸市、垄断市场、虚假广告、价格欺诈、非法经营、欺客宰客、强迫消费及“黑社”、“黑导”、“黑店”、“黑车”、“违法一日游”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检查发现、联合查处的违法违规企业予以曝光,并在全市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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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全市集中开展交叉执法检查行动。

  按照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我市旅游市场秩序现状,在5月至春节期间,全市集中开展两次大的交叉执法检查行动。由市旅游监察大队牵头,抽调县市区部分执法人员、车辆,携带执法记录仪、导游IC卡检查机、摄像机等执法设备,采取分组划片、异地交叉、明查暗访等方式,对13个县市区旅游市场秩序进行专项检查。

  全市统一行动、集中交叉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是:依法查处导游擅自增减项目和变更行程、未携带团队电子行程单及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等违规行为,提高导游IC卡检查覆盖率。依法查处旅行社超范围经营、团队电子行程单使用情况及旅游合同签订不规范、合同欺诈、“买团卖团”、不依法足额支付导游领队报酬等行为。重点监管星级饭店、A级景区的服务质量、安全生产制度落实等问题。对交叉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的企业予以查处、媒体曝光、全市旅游行业内予以通报。

  三、机制保障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各级责任。

  从2015年第二季度开始,国家旅游局将按季度发布各地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水平指数,让全社会评价和监督旅游市场秩序的管理。烟台市旅游局将负责全市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工作,对县域开展专项行动情况予以检查督导和考核。依法治理旅游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时间紧、周期长、任务重,必须强化各级政府对旅游市场治理规范的主体责任,强化相关部门治理旅游市场的共同责任,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行业自律、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原则,切实做到责任清晰,任务明确,协同有力,整治有效。

  (二)建立健全机制,狠抓制度落实。

  建立重大旅游市场秩序事件督办机制。对联合执法检查、集中交叉检查、专项执法检查发现的县域旅游市场秩序存在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由市旅游局负责挂牌督办,地方政府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履行承办职责,按时上报处理结果。

  建立健全服务等级退出机制。对检查发现具有严重违法行为、服务质量不达标的旅游企业,实行旅游市场秩序问题一票否决、严格退出机制,坚决摘掉一批市场秩序混乱的A级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饭店牌子,处罚一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让优秀旅游企业脱颖而出,让不法企业得到应有的惩罚。

  建立旅游市场执法检查通报机制。市旅游局将对各县市区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每月汇总,两个月发布一次旅游市场执法检查通报,并对各单位上报的检查数据、工作进度进行核实,累计全年旅游市场执法检查结果作为各单位年度工作考核内容。

  (三)制定行动方案,按时上报材料。

  各局要结合国家、省、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制定下发的有关《行动方案》要求,制定出切合实际、目标明确、细化举措的行动方案,方案中要明确执行旅游市场秩序三年行动方案的主要负责人、责任科室的执法人员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请于4月25日前将本单位制定的行动方案、《旅游市场秩序执法检查情况月报表》及工作小结报市旅游监察大队市场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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