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付款后商家检查是否侵权
导读:
付款后为何还要检查
黄建林
据报载,一女士在某货仓式超市购买了一些比较“私人化”的商品,却又不得不在出口处排队等待该超市人员的检查,“左看右看上看下看”,最后在小票上盖戳后才让她离开。此举令该女士非常 气恼,她认为,商家将顾客当作贼来防着,极不信任消费者。大部分顾客认为商家这样做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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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商家凭什么还要检查消费者已经结账的商品呢?他们此举是否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呢?
超市对此的解释是“这个制度完全是我们为顾客提供的一种额外服务,也为了完善商场管理。”他们认为,认真核对小票,是为了极时发现顾客有没有东西遗留在收银处,及时发现和纠正收款员出现的错误。一位经理还振振有辞:“如果有些顾客对此不满,是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太强。”
在商家看来,检查小票、核对已购商品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至于是不是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那不是很重要。
实际上,顾客购买的商品在付款时就已经过商家的检查,顾客一经付款,就标志着买卖双方的交易已结束,物品的所有权发生了转移。如果这时超市还在出口处强行检查顾客的付款证明并核查商品,甚至检查顾客已完成买卖关系的商品,不仅毫无法律根据,而且属于侵权,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法律界人士也认为,从合同关系的角度来讲,这种合同属于即时清结的买卖合同关系,消费者购买了某样商品,一旦付款完毕,钱货两清,该商品就属于其个人。可以肯定地说,商家在消费者提着已付款的物品出门时,要求消费者出示小票、并查看购物袋等就是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违反了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类似这种购物后在怀疑的目光中不愉快地离去的消费遭遇,在日常生活中可以说是司空见惯。“顾客就是上帝”在商家看来不过是一句空话而已,商家总在以狐疑的目光打量着“上帝”们,商家对顾客的信任还远远没有树立起来。本来,建立货仓式超市就是表示对客户的信任,但实际上,这种信任往往是不对等的:消费者信任商家,商家却不信任消费者。
在这种不对等的信任关系中,商家就能凭借自己的强势地位为所欲为了:从不信任到侵权也就一步之遥。而且由于自身利益的强大制约,商家取消侵权规定的积极性不是很高。
在很多时候,我们作为消费者已经习惯了种种侵犯自身正当利益的行为。而商家也似乎习惯了侵权,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当之处。正因为这种习惯根深蒂固,当超市的这位经理听说消费者质疑检查小票时才会惊诧不已:他们(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太强了!
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保护消费者权益不是靠喊口号的。它需要实实在在的行动,但长期以来,我们商家可能早已习惯居高临下地与消费者打交道的姿态。
当然,时代在进步,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已有了质的提高。消费者已经对商家的这种侵权行为说“不”了。但我们也要不无遗憾的指出:仅仅说“不”还是远远不够的,有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捍卫消费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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