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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因发热取消行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03 19:39:49 人浏览

导读:

近一段时期,甲型H1N1流感在全球肆虐,正是在这一大背景下,柯先生在出现了发热、咳嗽等症状后,决定取消原定的马尔代夫旅游,但中安国际旅行社(北京)有限公司却拒绝退款。柯先生无奈之下将旅行社告上了法庭。北京市东城法区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了该起旅游合同纠纷案。

  近一段时期,甲型H1N1流感在全球肆虐,正是在这一大背景下,柯先生在出现了发热、咳嗽等症状后,决定取消原定的马尔代夫旅游,但中安国际旅行社(北京)有限公司却拒绝退款。柯先生无奈之下将旅行社告上了法庭。北京市东城法区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了该起旅游合同纠纷案。

  原告柯先生诉称,他与旅行社在2009年6月2日以确认单的形式签订了旅游服务合同,就原告到马尔代夫旅游的航班安排、酒店安排、费用明细以及保险等情况达成了一致意见。6月5日,原告出现发烧(37℃)、咳嗽等症状,经医院诊断为上呼吸道感染,建议在家休息三天。鉴于原行程计划在6月7日出国,原告决定取消此次旅行,并于6月5日晚通知了旅行社。此后,原告多次与旅行社沟通退款事宜,但旅行社一直不予答复。

  原告认为,在当前甲型H1N1流感全球传播的情况下,国家采取了包括隔离治疗、不允许发热人员登机等措施,对原被告的旅游合同的履行构成不可抗力,即便原告想继续旅行也是不可能的。在此情形下,原告有权解除合同,被告应退还预交款项。故原告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解除双方签订的旅游合同并要求被告返还合同款九千元。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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