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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出台优惠政策 土地使用年限定为50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4-17 12:09:44 人浏览

导读:

记者7月17日从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获悉,该局日前出台了《深圳市现代物流园区土地管理政策》,在物流园区用地方面实施了一系列优惠政策,规定物流园区用地可分期支付地价款,新申请的用地项目地价可优惠20%,物流园区用地使用年限延长至50年等。据了解,为进一步优
记者7月17日从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获悉,该局日前出台了《深圳市现代物流园区土地管理政策》,在物流园区用地方面实施了一系列优惠政策,规定物流园区用地可分期支付地价款,新申请的用地项目地价可优惠20%,物流园区用地使用年限延长至50年等。

  据了解,为进一步优化城市产业结构,增强城市经济发展后劲,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深圳市把物流业确定为在“十五”期间大力扶持发展的行业。现已在全市确定了六大现代物流园区:笋岗物流园区、盐田物流园区、机场物流园区、前海物流园区、平湖物流园区及龙华物流园区。各大物流园区及城市交通运输已初步形成一个综合性的立体网络。

  新出台的《深圳市现代物流园区土地管理政策》明确了用地的地价标准及使用年限等相关规定:

  1、对规划已确定用途的土地,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的用途及规划指标计收地价;

  2、对规划未明确土地用途的物流项目用地或明确为物流用途用地的,测算地价时,笋岗物流园区项目按商业、仓储各50%计算,其余物流园区项目按商业25%、仓储75%计算;

  3、现代物流用地及园区配套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统一确定为50年。

  4、为了充分发挥现代物流业对我市经济的拉动力,物流园区用地可分期支付地价款,新申请的用地项目地价还可优惠20%。

  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一位负责人指出,这套政策的出台将有效缓解物流业建设前期的过高成本投资及资金积压问题,有利于物流业的迅速发展和良性运作,从而为深圳建设现代化物流中心战略的实施打下坚实的基础。

  据悉,经现代物流园区领导小组认定取得入园资格的企业,才能申请现代物流园区内的用地及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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