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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的范围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19 11:45:38 人浏览

导读:

面对劳动争议一般有好几种方法进行解决,最直接的是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情况都适宜采用诉讼方式解决问题。有时候仲裁也是解决问题的办法。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的范围有哪些的相关内容。

  面对劳动争议一般有好几种方法进行解决,最直接的是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情况都适宜采用诉讼方式解决问题。有时候仲裁也是解决问题的办法。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的范围有哪些的相关内容。

  一、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的范围有哪些

  劳动仲裁的适用境况总结如下: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仲裁过程

  案件受理

  这一阶段包括两项工作:一是当事人在规定的时效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请求仲裁的书面申请;二是案件受理。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后一段时间内要做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

  调查取证

  调查取证的目的是收集有关证据和材料,查明争议实施,为下一步的调解或裁决做好准备工作。调查取证工作包括撰写调查提纲,根据调查提纲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查取证,核实调查结果和有关证据等。

  调解

  仲裁庭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首先要做调解工作,努力促使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对达成协议的仲裁庭还需制作仲裁调解书

  裁决

  经仲裁庭调解无效或仲裁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调解失败的,劳动争议的处理便进入裁决阶段。仲裁庭的裁决要通过召开仲裁会议的形式做出。一般要经过庭审调查、双方辩论和陈述等过程,最后由仲裁员对争议事实进行充分协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裁决。仲裁庭做出裁决后应制作调解裁决书。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起诉。

  裁决执行

  仲裁调解书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仲裁裁决书在法定起诉期满后生效。生效后的调解或裁决,当事双方都应该自觉执行。

  2016年4月8日从北京市人社局获悉,未来将进一步做好劳动争议案件仲裁终局裁决工作,人社部门明确了劳动争议仲裁终局裁决的适用范围和原则。终局裁决适用于追索金额不超过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的争议。

  三、仲裁时效

  1、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2、该仲裁时效可中止、中断;

  3、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的范围有哪些的全部内容。通过上述文章大家都应该已经知道了仲裁解决劳动争议的范围了吧,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多读注意了。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我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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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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