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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南交通事故案件可在交警完成立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5-06 10:54:39 人浏览

导读:

随着车辆的日益增多,交通事故也愈发频繁,交通事故发生后如何快速、妥善地得以解决,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日前,针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争议不大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市南区法院与市南区交警大队建立了联动调解机制,由交警部门于交通事

  随着车辆的日益增多,交通事故也愈发频繁,交通事故发生后如何快速、妥善地得以解决,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日前,针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争议不大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市南区法院与市南区交警大队建立了联动调解机制,由交警部门于交通事故发生后的第一时间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对调解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由市南区法院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的制作民事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后,当事人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记者了解到,此次联动机制在全国首次做到法院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可以在交警完成诉讼立案。当事人按本联动调解机制拿到民事调解书的,无需缴纳任何费用。如果当事人按本联动调解机制没达成协议的,可以直接进入人民法院的审判程序,无需再到法院立案。通过法院设在交警事故科的网络终端,可以直接在交警完成诉前保全手续。

  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联动调解机制,通过实施财产保全风险告知、案件流程简化、案件资料网络传输、当事人零费用负担等一系列便民、利民的创新举措,最大限度地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压力,及时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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