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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辩论具体是怎样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24 21:31:00 人浏览

导读:

法庭辩论环节是已经开庭后的其中一个环节,法官会就相关问题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往往这个环节对原被告双方很重要,如果是刑事案件的话,有可能决定被告人判刑轻重。那么,法庭辩论具体是怎样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法庭辩论环节是已经开庭后的其中一个环节,法官会就相关问题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往往这个环节对原被告双方很重要,如果是刑事案件的话,有可能决定被告人判刑轻重。那么,法庭辩论具体是怎样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法庭辩论定义

  法庭辩论是在法庭上或准司法机构面前进行的辩论。是案件审判的必经程序。其目的是在法庭上起诉犯人,或为其辩护,或决定某一特殊案件的适用法律。法庭辩论的基本原则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控辩双方不仅要遵守论辩和论证的一般规则,还应遵守许多司法领域所特有的技术性规则。

法庭辩论具体是怎样的

  二、法庭辩论具体是怎样的

  1、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原告和诉讼代理人都出庭的情况下,一般先由原告发言,然后由诉讼代理人补充。发言主要是论证自己的观点和主张,驳斥被告在法庭调查中提出的事实和理由,而不是重复自己在法庭调查阶段所作的陈述内容。

  2、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的答辩不是对自己在法庭调查阶段的陈述和答辩的简单重复,而是针对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的发言发表意见和辩解,以证明原告的诉讼请求是不合法的,不应得到法庭支持。

  3、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认为原告和被告都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因而,其发言或答辩是对原告和被告所主张的事实、理由和 请求进行辩驳,从而证明自己的合法权益应受到保护。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参加到本诉讼中与之有法律关系的一方当事人中来,他与该方当事人的关系既是对 立的又是统一的。在针对对方当事人的时候,他们之间是统一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辅助该方当事人对对方当事人主张的事实和请求进行回答和辩驳。当涉及参 加之诉中权利的享有或责任的承担时,他们之间的关系是对立的,此时,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能针对与之有法律关系的当事人提出事实、理由和请求进行回答和 辩驳。

  4、互相辩论。审判人员应当引导当事人围绕争议焦 点进行辩论。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发言与本案无关或者重复未被法庭认定的事实,审判人员应当予以制止。必要时,审判长可以根据案情限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 理人每次发表意见的时间。一轮辩论结束后当事人要求继续辩论的,可以进行下一轮辩论,但不得重复第一轮辩论的内容。

  法庭辩论时,审判人员不得对案件性质、 是非责任发表意见,不得与当事人辩论。在法庭辩论过程中,如果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新的事实和证据,合议庭可以决定停止辩论,恢复法庭调查,查清后再 继续辩论,如当庭难以查清,且对案件的裁判有重大影响的,可以延期审理。法庭辩论终结后,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三、法庭辩论注意事项

  1、法庭辩论时,合议庭成员不得对案件性质、是非责任发表意见,

  不得与任何一方当事人进行辩论。

  2、法庭辩论时,当事人又提出新的事实和证据,审判长可视情况宣布中止辩论,恢复法庭调查。

  3、审判长根据辩论情况征询各方当事人,如无补充意见,宣布辩论结束。

  4、审判长按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顺序要求各方陈述最后意见。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对法庭辩论具体是怎样的相关介绍,我们可以知道在法庭辩论环节原被告双方要如实发表自己的辩论意见,在这个环节,律师也发挥着很大的作用。当然,最终结果是由法院判决决定的。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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