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合同如何补偿?
导读:
王女士:我参加工作已有25年,一直在同一个单位。去年因身体不适休假了8个月。今年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口头通知我自动离厂。请问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有哪些规定?
百名律师团余立宁律师解答:若单位已经按规定支付了加班费,办理了社会保险,依原来《劳动法》规定,合同期满一般不支付经济补偿。但是若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应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劳动者工资低于单位平均工资的按单位平均工资计算经济补偿。今年1月1日以后订立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同意以原劳动合同条件续订劳动合同的,应支付经济补偿,无单位性质差异。用人单位有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可向单位主张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在解除合同时拒不支付经济补偿的,应按原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经济补偿。 (记者熊辉 整理)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
合同,终止,租赁,使用权,借条,承租人是否能终止合同的问题王某问李某借了一笔钱在借条上写明将他名下的一套房子及房产证抵押给李某,使用权规李某,房屋出租所产生的费
甲方____与乙方____原于___年___月___日签订的合字第____号________合同,现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因遭受人身损害导致脑震荡的受害人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进行赔偿的范围包括有: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治疗费用;造成精神损害的,还可以要求责任人
被人打成轻伤了可以要求民事赔偿。侵权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同等责任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确定的方式为考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以及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
事故理赔费用应当首先由当事人所购买的保险的保险公司进行承担,保险赔偿额不足以承担的,再由当事人自身的财产承担。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保险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