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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意外死亡医院应该如何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18 20:00:38 人浏览

导读:

患者因为医疗事故意外死亡的,医院主要应该赔偿医疗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家人为患者住院时所开销的费用。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带来关于医疗事故意外死亡医院应该如何赔偿详细内容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患者因为医疗事故意外死亡的,医院主要应该赔偿医疗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家人为患者住院时所开销的费用。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带来关于医疗事故意外死亡医院应该如何赔偿详细内容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医疗事故意外死亡医院应该如何赔偿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5、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8、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9、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10、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11、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医疗事故意外死亡医院应该如何赔偿的相关内容。其实由于医疗事故造成患者的意外死亡,医院还是要承担大部分责任的,赔偿的项目也比较多。如果你还有其他的问题,欢迎来法律快车咨询更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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