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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有哪些等级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12 09:10:49 人浏览

导读:

我们知道在发生医疗事故之后,要对事故等级进行鉴定的,这样才能根据具体的等级情况来进行相应的赔偿问题,但是很多人都不清楚有哪些等级,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医疗事故有哪些等级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我们知道在发生医疗事故之后,要对事故等级进行鉴定的,这样才能根据具体的等级情况来进行相应的赔偿问题,但是很多人都不清楚有哪些等级,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医疗事故有哪些等级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医疗事故有哪些等级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二、医疗事故找哪个部门解决

  发生医疗事故的,应该由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调解,难以确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的,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机构鉴定。若当事人无法协商一致的,患者也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三、医疗事故鉴定在哪里鉴定

  医疗事故的鉴定,在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做。如果当事人对事故鉴定不服的,可以收到鉴定结论后,去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次鉴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第二十一条

  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医疗事故有哪些等级的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综上所述我们知道医疗事故等级分为一级医疗事故、二级医疗事故,三级医疗事故和四级医疗事故。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也可以来咨询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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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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