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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鉴定申请的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1-28 11:35:31 人浏览

导读:

医疗事故是要进行鉴定的,不仅是病人的结果要鉴定等级,还有对医生在医疗过程中的行为也要进行鉴定。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医疗事故鉴定申请的规定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医疗事故是要进行鉴定的,不仅是病人的结果要鉴定等级,还有对医生在医疗过程中的行为也要进行鉴定。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医疗事故鉴定申请规定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医疗事故鉴定申请的规定

  我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医疗机构所在地是直辖市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

  如果发生医疗纠纷后,患者及其家属与医疗机构通过协商,共同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则双方当事人可以共同到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医疗事故鉴定的手续。到达医学会后,需要填写相关的表格、证明相互身份的证件等等。如果其中一方当事人不愿意,或者不能够一起到达现场办理手续的,可以提交表明愿意通过医疗事故鉴定、与对方协商一致的书面材料。这是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情况。

医疗事故鉴定申请的规定

  二、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的时间

  我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患者及其家属从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生命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申请。这个规定与我们在文章是前面提到的我国诉讼法规定的医疗事故纠纷的诉讼时效是相同的。法律这样规定的原因就是为了使医疗事故鉴定与医疗纠纷诉讼在时间上相衔接。不至于使鉴定程序与诉讼程序在时间上是脱节的,使卫生行政部门与法院都可以更有效率的处理医疗纠纷案件。因此,患者及其家属在明确知道自己的人身权利受到侵害时起,就应当及时做出决定,是否通过法律、鉴定途径解决医疗纠纷,否则,不要因为时间的延迟,错过了申请鉴定的时间。

  三、医疗事故鉴定的受理

  我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是否受理的审查,并且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符合鉴定规定的,予以受理;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且应当书面通知医院并说明理由。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并且认为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并书面通知医院。也就是说是否受理先有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审查后转交医学会。上面我们谈到是医疗事故鉴定的相关情况,法规中规定这样的时间,就是为了方便鉴定机构工作人员审查相关的鉴定材料,防止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医疗事故机构的法律目的。通常补齐相关材料,说明相关情况的,鉴定机构会依法受理申请的。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医疗事故鉴定申请规定”的相关内容,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医疗事故发生以后,必须保管好相关的一手证据,对于以后的维权是必要的。若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法律快车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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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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