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手术疏忽患者腿里留下一颗钢钉 赔偿1.2万
导读:
医院手术疏忽患者腿里留下一颗钢钉 赔偿1.2万
案情介绍:想到还要再挨一次刀,柯某某就气愤不已。10月9日,柯某某在中南大学某某二医院实施拆除固定钢板手术后,发现右腿内11个钢钉只取出了10个,仍有一个余留在体内,要取出,只能再做一次手术。昨日,某某二医院承认此事确是医院手术疏忽所致,同意赔偿医疗费等补偿共计1.2万元。
柯某某今年41岁,浙江人,来长沙务工已有两年。2006年7月7日,因车祸右大腿骨折,在长沙市中心医院动手术,在右大腿内植入钢板,并用钢钉固定。今年10月6日,到了钢板该要拆除的时候,柯某某入住某某二医院。
10月9日,某某二医院对柯某某实施了拆除钢板手术。术后,柯某某没有感到异常。令他吃惊的是,10月15日,康复科对其术后恢复情况进行排片检查后,突然发现右大腿膝盖处遗留了一枚钢钉未取出来。康复科一姓许的教授对此也很惊讶,说怎么会这样。“我当时急了,连问许教授怎么办。许教授让我安心养伤,说医院会妥善处理的。”柯某某说。
许教授的安慰并没有让柯某某放下心来,“想到还要挨一次刀,我就很气。”柯某某说,钢钉没有取出,就意味着还要进行一次手术,而他势必要遭受两遍罪,二次痛。
在柯某某出示的两张X光照片上,清楚地可以看到,术前照片右腿上有11枚钢钉,术后照片上仍遗留一颗。
昨日,柯某某和医院就此事进行协商时,院方承认是医生在动手术时疏忽,才遗留了一枚钢钉。“那枚钢钉没有固定在钢板上,被遗漏了。”医院医疗安全办主任周宏说,对此事,他们对患者及家属表示歉意。经医院领导研究,同意赔偿手术费6000元,误工费、营养费等费用6000元,共计1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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