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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诊使患者切除乳房医院赔偿案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1-13 12:14:45 人浏览

导读:

误诊使患者切除乳房医院赔偿案例冯女士在因为左乳腺肿块疼痛住院时,医院在没有进行必要的术前检查的情况下,误切了冯女士的左侧乳房。后经市医学会的鉴定,冯女士的病例属于三级丁等医疗事故,主要责任在医院。昨天,市二中院终审判决:医院给付冯女士5000元精神损害

误诊使患者切除乳房医院赔偿案例

冯女士在因为左乳腺肿块疼痛住院时,医院在没有进行必要的术前检查的情况下,误切了冯女士的左侧乳房。后经市医学会的鉴定,冯女士的病例属于三级丁等医疗事故,主要责任在医院。昨天,市二中院终审判决:医院给付冯女士5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其医疗、残疾生活补助等各种费用共计9.4万余元。
  1999年7月19日,冯女士因左腋淋巴结肿大到某医院住院治疗。两天后,医院为冯女士进行了左腋窝淋巴结核病灶清除术。出院后不久,冯女士又因左乳腺肿块伴疼痛再次入住该医院,医院给冯女士做了左乳腺单纯切除术。去年2月,冯女士开始怀疑自己的乳房被切除可能属于医疗事故,后经鉴定果然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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