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医疗救助标准
导读:
人的一生总会要经历生老病死,在遇到非常严重的疾病的时候,不仅人难受还会要花很多钱,而大病救助能够帮助一些人减轻负担。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民政医疗救助标准是什么?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一下,希望能帮大家了解到更多。
1、城乡低保对象、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因病(伤)住院,经新农合、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按照60%比例给予救助,一次救助最高封顶线为20000元;
2、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6级残疾军人、7——10级旧伤复发残疾军人)因病住院,经新农合、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和优抚部门专项救助报销后,每人每年最高给予20000元救助;
3、低收入困难家庭和患重大疾病家庭难以负担的困难群众因病住院,经新农合、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按照20%比例给予救助,一次救助最高封顶线为10000元。
4、城乡低保对象住院救助金额达到封顶线后,自付费用以10000元为起点,10000元以上部分按照30%比例进行二次救助,每人每年不超过40000元;其他救助对象住院救助金额达到封顶线后,自付费用以10000元为起点,10000元以上的部分按照20%比例进行二次救助,每人每年不超过20000元。
大病医疗救助,是对患有重大疾病并造成医疗和家庭生活困难的城乡居民,给予限额资金救助,享受医疗优惠政策;对特殊困难群体(包括城市低保对象、农村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镇特困职工及其家庭成员)给予医前救助,并资助其分别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救助对象:
①农村五保对象;
②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人的人员(简称城镇"三无人员");
③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④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
⑤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
⑥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
⑦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
救助形式:大病医疗救助以"资助参合参保、基本诊疗费用减免、特殊门诊定额救助、住院医疗救助、重病慈善救助"五位一体作为大病医疗救助方式,救助对象无需再实行个人申请、审核、审批,可直接纳入城乡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数据库,全面实行基本诊疗费减免、医疗保险补偿、医疗救助、个人自负"一单清"的同步结算服务。
综上所述,民政医疗救助标准是: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政府供养的孤残儿童;因患病造成实际用于日常基本生活消费支出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贫困家庭。若您有其它问题,可以登录法律快车的官方网站,免费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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