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责任人处理措施
导读:
若是人们在医院看病遭受了医务人员过错引起的伤害的话,是可以追究侵权责任的。但是医院作为一个机构,最终的责任承担都是要追究到具体的人。那么医疗事故责任人处理措施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进行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医疗事故包括刑事、民事、行政三个方面的责任。
1、医疗事故民事责任
以经济赔偿为主,根据事故等级、情节和病员的情况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
2、医疗事故构成犯罪的承担刑事责任
由司法机关对直接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医疗事故的行政责任
对医疗事故的处理一般采取批评教育从严,惩罚处理从宽的原则,大多采用行政手段进行调解。如果调解失败,转由司法机构依法处理。
1、发生医疗事故的主体
发生“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行为的违法性
“医疗事故”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而发生的事件。从医疗实践看,最常用、最直接的是部门关于医疗机构、医疗行为管理的规章、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3、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
“过失”造成的,即,是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而不是有伤害患者的主观故意;对患者要有“人身损害”后果。这是判断是否是医疗事故至关重要的一点。
4、过失行为和后果之间存在
这是判定是否是医疗事故的一个重要方面。虽然存在过失行为,但是并没有给患者造成损害后果,这种情况不应该被视为医疗事故;而虽然存在损害后果,但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并没有过失行为,也不能判定为医疗事故。
一般是有过错的行为发生时,就有损害的责任产生。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主体】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 【诊疗活动中医务人员过错的界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情形】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医疗事故责任人处理措施的信息由上可知,医疗事故责任分为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行政责任三种,其中规定了由司法机关对直接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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