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责任是怎样的
导读:
在人们身体遭受伤害,支出很多医药费时,是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负有责任的一方主张赔偿的,有时候不仅仅是加害方赔偿,医疗机构也有可能要承担医疗损害责任。那么医疗损害责任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进行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民法典规定,在诊疗活动中,对患有造成损害,并且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就会构成医疗损害责任,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发生医疗事故的主体
发生“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这里说的“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这里所说的“医务人员”是指依法取得执业资格的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如医师和护士等,他们必须在医疗机构执业。
2、行为的违法性
“医疗事故”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而发生的事件。目前我国已经颁布的医疗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主要有: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献血法、职业病防治法、药品管理法、精神药品管理办法、麻醉药品管理办法、血液制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卫生部门以及相关部门还制定了一大批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这些、规章、规范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工作依据和“指南”,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自己的有关业务活动中应当掌握相应的规定,并遵循规定,以确保其执业的合法。从医疗实践看,最常用、最直接的是部门关于医疗机构、医疗行为管理的规章、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3、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
“过失”造成的,即,是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而不是有伤害患者的主观故意;对患者要有“人身损害”后果。这是判断是否是医疗事故至关重要的一点。
4、过失行为和后果之间存在
这是判定是否是医疗事故的一个重要方面。虽然存在过失行为,但是并没有给患者造成损害后果,这种情况不应该被视为医疗事故;而虽然存在损害后果,但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并没有过失行为,也不能判定为医疗事故。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1、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2、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3、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医疗损害责任是怎样的的信息,由上可知,在诊疗活动中,对患有造成损害,并且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就会构成医疗损害责任。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
核心内容:医疗损害责任的特点有哪些?在医疗过程中或者医疗行为而产生医疗损害责任,它是基于过失而发生的,替代责任是它的基本形态。那么医疗机构可以对医务人员进行追偿
核心内容:如果构成医疗事故,那么医疗损害责任由谁举证呢?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医疗损害责任的定义】医疗损害责任指医疗机构及其从
因遭受人身损害导致脑震荡的受害人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进行赔偿的范围包括有: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治疗费用;造成精神损害的,还可以要求责任人
被人打成轻伤了可以要求民事赔偿。侵权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同等责任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确定的方式为考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以及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
事故理赔费用应当首先由当事人所购买的保险的保险公司进行承担,保险赔偿额不足以承担的,再由当事人自身的财产承担。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保险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