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损害赔偿 > 损害赔偿动态 > 飞来横祸,谁来为我赔偿?

飞来横祸,谁来为我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1-06 21:07:25 人浏览

导读:

核心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案例:某日下午,刘菲(化名)女士正在单位工作时突然接到民警电话,说她停放在自家楼下的汽车被砸,让她立即赶来现

  核心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

  案例:某日下午,刘菲(化名)女士正在单位工作时突然接到民警电话,说她停放在自家楼下的汽车被砸,让她立即赶来现场。刘菲接到电话慌忙赶回了家里,在她家楼下刘菲看到了自己刚买一年的新车已被砸得面目全非。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原来是居住在刘菲家对面楼房6层的王大爷为了住宅安全想要给家里的窗户安装护栏,王大爷找来了专门安装室外不锈钢护栏的顾某。安装护栏时需先将护栏拖拽至楼顶,不料在拖拽过程中导致王大爷家阳台上方的水泥墙的墙皮脱落,由于刘菲的汽车就停放在施工现场附近,脱落的墙皮全部砸在了汽车的前车身上,造成该车前挡风玻璃粉碎,大灯等部件严重毁坏。

  事发后小区群众报警,民警赶到后通知了刘菲。因为刘菲的汽车第一年保险已到期且尚未续保,所以刘菲要求王大爷和顾某赔偿损失。但是,王大爷却认为是由于安装护栏导致墙皮脱落砸车,应该由实际施工人顾某承担赔偿责任;顾某则认为自己是为王大爷家安装护栏才发生此事,所以应当由王大爷来承担赔偿责任。刘菲见二人相互推托,都拒绝承担赔偿责任,便准备与二人打官司。没想到,事发后第二天顾某就人间蒸发了。后经调查了解,顾某是外地人,在津租了一间小门脸房做安装护栏生意但一直未领取营业执照。

  刘菲见状赶快委托了律师,起诉了王大爷要求其赔偿自己的全部损失。庭审中,王大爷始终觉得自己很委屈,自己花了钱请人来安装护栏,是由于安装人顾某操作不当才给刘菲造成了损害,现在顾某跑了自己却成了替罪羊。王大爷委托的律师也主张王大爷与顾某是承揽法律关系,应由顾某对刘菲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而且刘菲的汽车停放的地点也不合适,也应由她本人来承担部分责任。

  律师点评:在王大爷不能举证证明其与顾某是承揽关系的前提下,应认定顾某与王大爷之间属于劳务关系,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故本案应由王大爷承担赔偿责任。而且刘菲居住的小区内无固定车位,无物业管理,刘菲选择合适的位置停放车辆并无不当之处。最终法院采纳了此观点,判决由王大爷赔偿刘菲包括车辆维修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各项损失共计4万余元。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兰玉梅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