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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员装运玩具火药纸被炸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1-05 21:27:50 人浏览

导读:

晚报讯雇员在装运玩具火药纸时发生爆炸,当场被炸死,雇员亲属将雇主告上法庭要求赔偿。近日,浦东法院对这起雇员受害赔偿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上海某仓储公司应赔偿原告沈某亲属各项损失共计42.6万余元。2008年2月,来自江苏的沈某到南汇工业园区的被告处担任搬

  晚报讯雇员在装运玩具火药纸时发生爆炸,当场被炸死,雇员亲属将雇主告上法庭要求赔偿。近日,浦东法院对这起雇员受害赔偿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上海某仓储公司应赔偿原告沈某亲属各项损失共计42.6万余元。

  2008年2月,来自江苏的沈某到南汇工业园区的被告处担任搬运工。同月28日早晨,因案外人杨某从义乌小商品市场订购的玩具左轮手枪及子弹(火药纸),送到被告临时租赁的仓库,货主杨某驾面包车前来提货。沈某将火药纸装上杨的面包车的过程中,火药纸突然爆炸,致沈某当场死亡,杨某、另一名搬运工及仓储公司老板鲍某均受伤。事故发生后,被告给付原告方现金5万元。因双方就赔偿纠纷未能协商解决,故原告诉至法院。

  沈某亲属诉称,杨某的货物储存在被告处,双方存在业务关系,而沈某是被告雇佣的搬运工,因事故发生在货主到被告仓库提货过程中,故沈某是在从事被告的雇佣活动中受害,被告理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现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53.3万余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

  被告认可沈某是被告雇佣的员工。因被告不为货主装货,故沈某的工作只是负责清点货物和卸货。货主杨某提取货物时,正值沈某的下班时间,沈某装货属帮忙,其搬运行为明显已超出被告指定的工作范围,应属其个人行为,与被告无关。现沈某亲属要求被告承担赔偿责任,于法无据,请求驳回原告诉求。

  法院认为,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即便沈某当时的行为已超出被告的授权范围,而其表现形式是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仍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沈某当时的搬运行为与其工作有密切联系,故法院确认沈某是在从事被告雇佣活动中受害,对其亲属造成的损失,应由被告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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